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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观察团 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5-01-20 15:55:20

   2月1日,春节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这一天,江苏省扬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市民观察团来到政府机关门前,手持摄像机“逮”上班迟到者,目的是“以特有的方式治理节后懒散病”。“检查”结束后,市民观察团团长王麟来表示,“总体情况不错,少数迟到的也都较为坦诚。我们搞这么个活动,不为别的,就是想通过一种‘民间’的方式,督促大家去除年气,进入正常的工作状态。”(见2月2日《扬州晚报》)
  一个城市的文明,不仅体现在市民的言谈举止上,更体现在公务人员的职责履行上。虽然,春节的假期让人们有了太多松弛的借口,但是作为提供公共服务的公务人员,在上班的时间及时到达本职岗位显然是文明的基本要求。而作为监督城市文明的民间团体,能够意识到公职人员行为的示范性,冒着得罪人的风险去“揭丑”,这本身就是公民意识的鲜明体现,就是对城市文明的有效促进。
  其实,市民观察团是一种很好的民主监督形式。市民观察团的构成人员是热心于城市文明的市民,是扬州民众的代表。他们手持的摄像机就相当于民众的眼睛,他们的监督就象征着民众的监督。因此,当市民观察团选择春节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去监督公职人员的上班表现时,他们承担的是社会的责任,公民的责任。
  当然,市民观察团的“出击”能在多大程度上改变公务人员的“节日综合症”,目前还不敢过于乐观。因为报道虽然提及了一些迟到的公务人员积极的表态:“对不起,明天早点来!”但同时也报道说,有一些公务人员对市民观察团的“多管闲事”并不买账。在监督中,有的公务人员谎称自己是来办事的,而当观察人员想进入办公区监督时,门卫便将他们堵在门外。所以,市民观察团的监督一定程度上还只具有象征意义——如果没有相关法律制度的约束和权威机构的支持,其监督的效果不一定如人们所想象的那样“有分量”,说白了,充其量还只是一种“补充”。
  这就给我们的决策机构命了一道题:一边是公民的监督意识越来越高,另一边是民众的监督渠道目前还不是很顺畅。如何让觉醒了的公民切实承担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责任,需要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这个问题解决好了,对于保证公民的宪法权利、督促公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具有积极意义。解决得不好,当然又是一场“闹剧”而已,最后还得以“娱乐”的形式收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