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出台贯彻党代会精神十七条意见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5-01-20 17:19:01
机关实施党组意见任务分解表同时印发
近日,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同时,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实施常委会党组意见的任务分解表也印发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部门和各党支部。
《意见》从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代会精神上来;紧紧围绕省党代会部署,竭力服务全省工作大局;转变作风,提升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效能;将党代会精神贯彻到人大党建工作中来,建设坚强有力的党组织和模范带头的党员队伍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十七条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
《意见》指出,要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大会主题,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大会主题上来,始终坚持以在新的起点上推动科学发展、转型跨越、民族团结、富民兴陇大业,为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而努力奋斗,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其次,要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省党代会对甘肃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判断,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党代会对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坚持在省委领导下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第三,要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未来五年全省发展的奋斗目标、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重大部署,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党代会的决策部署上来,依法监督各项工作落实;第四,要紧密结合人大工作实际迅速兴起学习贯彻党代会精神的热潮,在紧密联系实际上下工夫,在推动人大工作上见成效,用扎实做好工作、推动转型跨越富民兴陇的实际成效检验学习贯彻的效果。
《意见》指出,要围绕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强化地方立法,以促进转型跨越为重点,大力加强经济领域立法;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大力加强社会领域立法;以强化保障为重点,继续完善政治、文化、科技领域的立法。要围绕“十大重点行动”强化监督工作,制定好监督计划,选准监督题目,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审议计划和财政报告、执法检查等监督手段,促使“十大重点行动”在全省贯彻落实;要围绕“八个发展取向”强化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围绕“八个发展取向”,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适时做出决定、决议;要围绕强基固本强化代表工作,进一步完善各项代表工作制度,努力在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代表作用上下工夫。要围绕贯彻落实党代会精神强化调查研究,深入调研党代会精神在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的情况,把握人大监督工作的重点、方向和节奏,及时就关系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决议;要围绕强化履职实效推进人大工作创新,用创新的工作思路、创新的工作方法、创新的工作举措,落实省党代会提出的后发赶超、转型跨越要求;要围绕提升人大工作整体合力强化联系沟通,提高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整体工作水平。
《意见》指出,在加强学习中提升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的责任意识,要把建设学习型机关作为一项长期任务,不断提升机关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掌握和运用政策的能力,增强研究和谋划工作的本领,提高推动和创新发展的水平;在规范程序中提升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效率,以科学的态度推进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建设,建立适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特点、充满活力的组织和工作制度,推进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在转变作风中提升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水平,认真开展效能风暴行动,坚决整治慵懒散慢现象,坚决整治中梗阻塞问题,坚决整治不作为、乱作为行为。
《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和完善党对人大工作领导的有关制度,从制度上保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要进一步加强常委会机关党组织建设,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新路子,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从贯彻落实省党代会精神,实现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建设好人大常委会机关立法、监督、代表工作、服务保障和党务工作五支人才队伍,努力把机关干部队伍打造成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记者了解到,在实施党组意见的任务分解表中,常委会机关针对党组提出的十七条意见,逐条逐项确定了承办部门和责任人,要求各承办部门和责任人认真落实责任,确保党组的意见落实到具体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