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高审判管理整体水平 推动审判质效全面提升 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全省法院创新和加强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5-01-20 17:27:10
9月24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全省法院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部分市县人民法院开展审判管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梁明远在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作了关于全省法院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他说,近年来,全省法院在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坚持以组织领导为抓手,以管理机构为载体,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各项管理措施的落实、各项管理职能的发挥为途径,大力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在规范、保障、促进、服务审判执行工作,提高全省法院整体司法水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梁明远在报告中指出,全省法院通过注重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健全管理机构、注重完善管理制度、注重强化管理措施、注重创建管理平台、注重创新管理办法这几项措施以及几年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了从分散管理到相对集约管理、从粗放管理到相对精细管理、从单一主体管理到全员参与管理的转变,初步形成了以审判质量效率评估为基础和导向,以案件流程管理、质量监督评查、审判业绩考评等手段为支撑,质量与效率兼顾、过程管理与形势研判并重、管理成果与绩效考评相结合,较为科学、完备、有效的管理体系。审判管理工作的创新发展,有效提升了审判质效。
面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梁明远说,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与最高法院的要求和发达地区法院相比,在理念认识、制度措施、载体平台、水平效果等方面都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不够平衡、不够协调、不够深入等问题。
对于今后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梁明远在报告中强调,要紧紧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认真落实“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工作方针,着力在深化完善上下工夫、在规范提高上见成效、在创新加强上求突破,进一步提升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整体水平,推动全省法院审判质量、效率、效果全面提升。
从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部分市县人民法院开展审判管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中获悉,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在7月下旬对定西、平凉、庆阳市中级法院及其所辖3个县法院开展了审判管理工作情况调研。
调研组一行在听取了各市县人民法院工作汇报的基础上,召开了有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参加的座谈会,实地察看了法院审判管理系统及信息化平台建设,广泛听取了意见。同时,总结出其主要做法和成效,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提出今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分组审议时,与会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这两个报告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效东说,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审判管理方面取得的进步和变化。全省法院通过抓队伍建设、抓审判质量管理,各方面发生的显著变化是有目共睹的,人民群众满意度提高,社会形象良好,应予以肯定。孙效东建议,在设置审判管理机构的同时,还必须强调院长亲自抓审判管理。审判管理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核心工作,对于审判管理,分管院长必须全身心地去抓,一把手要拿出主要精力去抓。在总体上抓好审判管理的同时,还必须强调确保个案审判质量。只有把个案审判做好,才能确保总体审判管理的质量。不能满足于宏观管理统计分析,一定要一个案件一个案件地抓,处理好总体审判管理和个案审判质量的关系。在注重内部审判管理的同时,还必须强调国家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他希望很好地落实省人大常委会作出的有关加强法律监督的决定,切实发挥国家检察机关在强化审判管理中不可取代的重要作用。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开勋说,近年来,全省法院大力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在提升审判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确保司法公正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省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重大贡献。特别是全省法院生效案件的改判率、结案率、调解率、实际执行率等11项重要审判指标均优于全国平均值,审判公正指标明显上升,审判效果明显提高,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认同。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转型跨越期,由于体制、政策等各种综合因素结合在一起,给人民法院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矛盾和压力,亟须突出解决目前案件审理与各级法院机构、人力、资金等方面的不适应问题,推动全省法院审判质量、效率、效果全面提升。
张性忠委员说,省高院的报告对全省法院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总结实事求是。前些年,老百姓对法院、公安、税务、工商等部门编的顺口溜很多,而近几年基本听不到,说明我省法院的工作是非常有成效的,审判工作逐步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张性忠建议,我省法院效仿中央电视台法制教育栏目以案说法的做法,结合我省法制建设的特点和要求,也采取以案释法的方式,提高公众学法、懂法、守法的意识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