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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闭会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5-01-20 17:32:00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预定议程,28日上午在兰州闭会。
    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主持。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尚英、孙效东、崔玉琴、张开勋、周多明,秘书长张绪胜及委员35人出席会议。
    会议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甘肃省价格管理条例》的决定;通过了《甘肃省电网建设与保护条例》;通过了《甘肃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通过了《甘肃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兰州市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会议决定任命余超为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副主任,李占魁为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环境资源保护办公室副主任,决定免去余超的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决定任命张峰为甘肃省国家安全厅厅长,决定免去刘吉银的甘肃省国家安全厅厅长职务;决定任命王永平为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院长,决定免去郝广庭的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院长职务;决定任命权有让为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白龙江林区分院检察长,决定免去董冀海的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白龙江林区分院检察长职务。会议还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刘永富,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梁明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乔汉荣,省人大各专委会组成人员,部分在甘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部分省十一届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和立法联系点负责人列席会议。
    省上各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推派的公民旁听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