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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我们的精神家园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5-01-20 16:01:20

守护我们的精神家园


——全国人大调研组在我省调研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71日至8日,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牟本理率领调研组,深入甘肃省天祝藏族自治县、肃南裕固族自治县、肃北蒙古族自治县等地就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行了调研,并听取了有关方面的汇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洛桑灵智多杰随同调研。
  牟本理指出,目前,尽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有效进展,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缺乏全国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律,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尤其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加快发展,许多民族传统技艺得不到有效传承,大量珍贵实物资料流失,许多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濒临消失。
  牟本理说,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我国已于2004年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是世界上较早加入该公约的国家之一。为确实履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规定的义务,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快了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立法步伐。
  从1998年开始,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民族委员会和文化部组织开展了民族民间文化立法调研,2005年、2006年,国务院都将其列入了当年的立法工作计划。2007年,国务院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列为年度立法计划中需要抓紧研究、待条件成熟时提出的立法项目。目前,已拟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草案),这部法律也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的立法计划。
  牟本理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守护精神家园是我们每一个中华儿女应有的责任。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全面保护的根本保障。
  牟本理对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及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说,甘肃文化积淀深厚,非物质文化博大精深、丰富多彩。省委、省政府及各方面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这次调研,就是要听取基层同志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经验,对进一步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草案)提供参考依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洛桑灵智多杰指出,作为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蕴含着各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和文化意识,体现着各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是各民族智慧的结晶和杰出创造力的体现,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兴旺发达的文明标志与精神支柱。我们要认真进行梳理、保护和弘扬这些优秀传统与民族精神,促进中华民族共同精神家园的建设。
  洛桑灵智多杰要求,我们要认真反思我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加强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的展示。他说,当代社会,现代化带来的各种外来文化、丰富的电视节目和网络信息的冲击,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失去了原有的存在土壤和社会环境,也就慢慢走向消亡。所以现在我们要充分利用文化遗产和传统节日,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展览、演出、论坛、表彰等宣传展示活动,不断增强人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他指出,我们在进行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时,要注重传媒的宣传,营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氛围,提高全社会的保护意识。
  我们要加强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合理开发利用。他说,我们现在总在说文化搭台,经济唱戏,将遗产作为一种文化手段,谋取地方经济利益,其实这种做法在某种意义上就破坏了文化的土壤,加速了其消亡。有的地方为了暂时的经济利益,吸引别人的眼球,以创新为名把一些优秀的传统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改造成了四不像,这是对传统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践踏和破坏。
  洛桑灵智多杰强调,我们要加强对青少年传统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积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进入学校、进入教材、进入课堂,增加传统文化在国民教育体系中的比重。
  我们要进一步扩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交流,履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积极开展申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参与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充分发挥我国在这一领域的重要作用。他说,越是民族的文化,就越是世界的文化。我省的少数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文化。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虽然不起眼,但他是世界这个大花园中一朵独特的花朵,有了这一朵朵独特的花朵,世界文化才多姿多彩,五彩纷呈。
  
  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灵魂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是一个以裕固民族为主体、汉、藏、土、蒙古、回等10多种民族组成的民族自治县。调研期间,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县长安国锋告诉调研组,裕固族文化在历史上曾有过辉煌时期,但由于历史的原因,裕固族文化几乎到了消亡的地步。

  上世纪50年代后期,国家就派来专家调查了解裕固族文化。一批文史工作者,深入民间采风,收集了一批反映裕固族文化的音乐、舞蹈、民间故事、谚语、民谣等,陆续整理出版了一些书籍。上世纪90年代以来,国家越来越重视对裕固族文化的研究和发掘保护工作,裕固族文化进入了发扬光大的年代。
  安国锋说,进入21世纪,裕固族文化的挖掘与保护,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民间文艺类的民歌、弹唱、舞蹈等,民间工艺类的服饰、刺绣、编织等,民间风俗类的婚俗、习俗以及濒危的古突厥语言、口述文学等30多项文化项目列入了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长期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洛桑灵智多杰告诉调研组,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像甘肃许多地方一样,过去由于没有人提倡挖掘、整理和保护,各个民族的文化实行上处于自生自灭的状态。
  2006年,省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省文化厅厅长邵明告诉调研组,从这一年开始,全省范围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大规模普查工作进入实质性阶段,并取得明显成效
  邵明说,目前全省已有52项进入国家级重点保护名录,省政府分两批公布了173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全省有13个市州、75个县区建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近800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入名录体系。2008年省政府公布了首批143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58名,其中有12人进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据了解,我省的少数民族集中在甘南藏族自治州、临夏回族自治州和天祝藏族自治县、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张家川回族自治县、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肃北蒙古族自治县5个自治县,这些少数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形成了独特的民族文化艺术,蕴藏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达700多项。
  邵明说,这些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故事、民间制作技艺、民间曲艺等10大类。有天祝藏族自治县的藏族格萨尔说唱艺术、临夏回族自治州的花儿和砖雕、甘南藏族自治州的南木特藏戏、夏河县的佛教音乐等15个项目进入国家级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有60项进入我省省级保护名录。
  这些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洛桑灵智多杰指出,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灵魂,少数民族文化遗产是经历几千年的发展后沉淀而成的,在历史上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起了不可磨灭的作用。
  邵明说,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不断深入,我们把少数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当作重点工作来抓,先后为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做得好的2个州、12个自治县配备了电脑等普查设备,占到了全省设备配额的35%
  为了提高我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成功率,我们选择了具有鲜明少数民族特色的文化艺术项目进行申报,这些项目的成功申报,有许多已经得到了国家的财力支持,推动了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有序开展。他说,为了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开展,近年来,省文化厅还连续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举办全国西部省区民歌花儿邀请赛,每年春节元旦期间,在全省组织以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主要内容的文化春节活动。这些活动凝聚了民族精神,提高了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影响力。
  对此,牟本理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不能拘泥于具体的事物与项目,我们还要进一步挖掘,传承优秀的民族文化,弘扬优秀的民族文化,让这些优秀的民族文化成为民族的灵魂,成为我们的精神家园。
   
  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濒临消亡危险
   
  流传在天祝藏族自治县境内的华锐藏族民歌,内容丰富、体系完整、分类众多,涉及宗教文化、人文历史、民俗民风及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是反映华锐藏族人文化生活的一部口碑百科全书。

  目前,继承这些民歌的传唱艺人大多年事已高,并且都生活在边远地区,大部分人生活困难,没有得到应有的物质鼓励与资金支持。天祝藏族自治县县长马国荣对调研组说,这种现状,无法激起艺人传承文化的积极性,也无法让青少年产生学习的愿望。
  传承乏人的现象,普遍存在于调研组所到之处。肃北蒙古族自治县流传的蒙古族服饰像天祝藏族自治县境内的华锐藏族民歌一样,以其鲜明的民族特色地域特色也列入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记者了解到,在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境内,目前有五六个会做这种服饰的人。其中45岁的娜仁其木格以手工细、工艺精著称。但她也没有一个传承人,所有的精细的工艺都由她独自完成。
  当地有关人士说,民族服饰人们只在逢年过节时穿一下,平时不穿,有一件衣服就能穿好多年,制约了服饰的生产规模。年轻人看到制作这样的服饰不赚钱,他们宁可花时间去上网玩游戏,也不愿去学习制作技艺。
  据了解,我省的民族地区,大多像调研组所到的3个自治县一样,他们口头与行为传承的各种民间文艺、技艺、礼仪、节庆等文化遗产都像华锐藏族民歌与肃北蒙古族自治县的民族服饰一样,正在随着老艺人逐渐逝去。使用本民族语言的人也在逐渐减少。
  洛桑灵智多杰说,母语是一个民族传承文化的载体,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以保护母语为前提,当前因文化环境、生产生活环境的变迁,许多少数民族的人不会讲自己本民族的语言。我们要关注这种现象的继续发展,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特别在双语教育方面要进行立法,关注双语生升学就业等方面的问题,加大这方面的工作力度。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本身就比较难,这对少数民族来说更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牟本理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重点是传承人的保护,这个事情做不好,许多少数民族文化遗产都将面临后继无人,失传直至消亡的危险。他说,目前,国家有关方面规定,对国家级传承人每年每人给予8000元的补助,省级传承人每年每人给予5000元补助。
  给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一定补助,这将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进一步开展。省文化厅有关人士说,但甘肃财政紧张,每年落实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经费有限,这些经费只能用来给非物质文化遗产机构逐步配备急需的设备。
  长期以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经费短缺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调研期间,所到之处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人员普遍向调研组反映,由于缺乏费用与必要的设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前期论证、挖掘、整理及保护与申报工作都受到影响。
  目前,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人员大多从文化部门抽调而来,缺乏专业人才队伍。邵明告诉调研组,由于没有专业人员,全省各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工作,只能从一些退休教师等热心人群中临时聘用,严重影响了普查工作的顺利有效进行。
  
  呼唤出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世代相传的文化财富,是我国发展先进文化的精神资源与民族根基。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贡保甲对调研组说,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增强文化认同感、增强社会凝聚力、维护民族团结的需要,也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切实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非物质一词很大程度上就是靠语言承载的。洛桑灵智多杰认为,少数民族语言应该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点保护对象。他说,对千百年来少数民族生存的地区,少数民族的生活生产方式,他们交流的方式、心态与信仰,都要进行保护,这样才能真正从源头上使他们的语言文化传承下去。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的规定中,还应尽可能多地照顾到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贡保甲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应在加大资金投入、加快人才培养和建立健全体制机制等方面,给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予以更多的关注和保障。他说,这部法律要兼顾原则性与操作性,在原则规定的基础上,有更多的操作性和便于落实的实际内容。
  邵明认为,这部法律要明确国家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经费,应当向西部或少数民族地区倾斜,在名录申报、项目扶持、生态保护区建设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支持西部或少数民族地区全方位开展保护工作,使西部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
  要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性质和作用,规定所有非物质文化遗产属于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共有的精神家园,任何团体和个人都有保护和传承发展的义务,拥有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的团体和个人都有传习的义务和责任。正确处理抢救、保护、传承、开发的关系,促进协调发展,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保护中得到传承,在传承中为社会服务。他说,要明确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保障机制,要求各级政府必须把保护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照保护项目,合理确定保护经费,确保经费保障到位。保护经费要随财政收入增长而增长,增加幅度要与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同步或略高财政增长比例,保证保护经费足额到位。
  建立民俗博物馆,全面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明确规定各地应当建立民俗博物馆,与城乡建设同步规划,形成集展览、收藏、培训于一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要加强保护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场所,确定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场所认定、审批、办证、开业、活动等内容。规定凡是依法取得认证资格的传习场所,将受到法律保护。
  调研组所到之处,大家普遍希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早日出台,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早日进入法制化轨道。牟本理表示,调研组将汇集整理调研期间听到的意见建议,并将其传递到有关方面,对法律草案作进一步完善,推动这部法律早日出台。


(《人民之声报》2009年第42期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