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我们履职的脚步更加坚定有力——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2012年度工作回顾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5-01-20 17:35:46
□ 本报记者 高勇 王仲毅 张孝峰 贾玉坤
2012年,甘肃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立足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重大使命,着眼实现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有效履行各项法定职责,充分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为推动科学发展、转型跨越、民族团结、富民兴陇作出了积极贡献。
立法篇 聆听甘肃法制足音
法律生活陪伴我们走过了又一年。回望甘肃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立法工作,我们欣喜地看到,这是一份恪尽职守的履职答卷,这是一种不懈为民的履职情怀。随着一部部重要法规的颁布实施,我们可以真切感受到对人民的责任与关切,聆听到民主法制向前迈进的坚实足音。
一年来,为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的新形势,甘肃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进一步突出立法重点,完善立法机制,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与民生问题相关的重要法规,立法质量不断提高。一年间,共制定地方性法规8件,修订或修改10件,废止1件,批准兰州市地方性法规和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5件,对《甘肃省公众参与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等法规草案进行了审议。
力推经济转型跨越发展
一年来,甘肃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省发展大局,切实加强经济立法,着力服务经济建设中心,立法领域不断拓宽。
发展循环经济是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2012年3月28日,甘肃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甘肃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条例细化和完善了相关机制,明确了主体责任,完善了重点能耗监管、循环经济评价和考核体系、淘汰名录管理、产业结构调整等规定。条例为省内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也为完善循环经济政策制度提供了经验,具有借鉴意义。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实现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的重要历史机遇期,需要更加注重创新创业,培育产业优势,着力增强经济竞争力。为此,2012年6月1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甘肃省专利条例》。条例从甘肃省情实际出发,着力解决专利事业发展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创制了一系列的激励措施,规范了专利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相关内容,具有一定的地方特色。
民生图景与权利宣言
在省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中,无时无刻不在体现着“立法为民”四个字的分量。一年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更加注重社会领域立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民权。
甘肃是全国扶贫开发工作的重点省份之一,贫困面广、贫困程度深,扶贫任务重。为促进农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早日脱贫致富,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在没有上位法可循的情况下,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历时三年十易其稿,终于在2012年3月28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通过了《甘肃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该条例的出台,是我省扶贫开发工作的一个里程碑,它将为推进全省贫困地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
在惠及全民的同时,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也对特殊群体倾注了更多的关爱。2012年3月28日,甘肃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甘肃省残疾人保障条例》。条例明确了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相关主体的具体责任,就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残疾人预防与康复长效机制、强化残疾人特殊教育、促进残疾人劳动就业、繁荣残疾人文化生活等内容作了明确规范。该条例的出台,为改善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维护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利,提供了重要的法制保障。
为了人与自然的和谐
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环境问题一直是人们难以绕开的重要一环,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瓶颈。一年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立法力度,着力实现人与自然、自然与自然的和谐。
甘肃作为全国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治理水土流失刻不容缓。2012年8月10日,甘肃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甘肃省水土保护条例》。条例明确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技术路线,完善了生产建设活动造成水土流失的治理措施,明确要求建立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规范了水土保持补偿费制度。该法规的颁布实施,对于依法保护全省水土资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2年11月28日,甘肃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甘肃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将为我省规范森林公园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提供十分必要的法制保障,对推动全省森林公园健康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有着重要意义。
民主科学立法引领前行
立法程序是否民主是考量立法的核心。“开门立法、民主立法”始终伴随着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每一步进程。
2012年9月,《甘肃省公众参与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被提交到甘肃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进行审议,拟在全国率先以地方性法规形式给公众参与立法开绿灯。据悉,该草案是迄今为止,国内首部在地方性法规制定领域引导、鼓励和规范公众参与活动的专门性、创制性地方性法规草案。条例草案明确提出,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面谈、参加相关会议等形式,表达立法意愿,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建立公众参与立法意见反馈制度,规定法规制定机关或者起草单位应当对征集到的公众意见和建议归类整理、分析研究,对科学、合理和可行的意见、建议,应当予以采纳并作出回应。
让公众参与地方立法,尽管在公民立法的诸多细节层面还有许多待完善之处,但它打破了过去立法都是自上而下的固有定势,能够从普遍的公众利益出发,对公权力的运行提出更为规范和约束的条文,其开放的立法理念值得鼓励,与公民社会的逐渐形成构成了良性互动,无论对于立法程序还是法律的完善,乃至对于公民的法治启蒙都具有范本意义。
监督篇 立足民生 注重实效
保障性住房,贫困户教育、医疗、食品安全、大气污染治理等是老百姓最关注的话题,怎样让老百姓生活中的这些最基本问题得到保障,使其在阳光下呈现公正的色彩。
2012年,甘肃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深入到这些涉及民生的重点领域,综合运用各种法定的监督形式,切实履行监督职能,把监督与支持有机结合起来,使监督工作更具实效。
围绕保障性住房的一系列问题,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尖锐询问,将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保障性住房建设一头连着民生,一头连着发展。2012年5月31日下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
“住房是民生最基本的问题,关于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是否有长期的规划?下一步对我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总量以及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棚户区改造等各类保障性住房之间的比例有什么考虑?”
确保分配公平,是保障性住房的“生命线”,社会和群众对此十分关注。一些组成人员一针见血地询问:“目前,我省有没有不属于保障对象而通过各种关系享受了保障房的情况?正在建设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能否准确反映保障家庭的全面情况和动态信息?”
“由于各种原因,有的地方保障性住房项目选在离城市中心较远的地方,交通等外部配套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建成后迟迟不能入住,或是入住了但生活不方便。对此,政府有什么考虑和打算?”
……
两个多小时的询问中,11位组成人员就老百姓关注的问题全方位发问,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刘永富与省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公开诚恳应答,从建设进度、资金和土地保障、分配和信息系统建设,到布局配套和后期管理等,热点问题相关答案和盘托出。这种民主气氛活跃、热烈的审议形式赢得了与会人员的普遍好评。
对农村扶贫开发情况专题询问,将双联行动与监督工作推向纵深
“双联行动是我省在全国叫得响的一项农村扶贫开发新举措,扶贫部门在这一行动中采取了哪些措施?”2012年9月27日,一位出席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在联组会上就全省农村扶贫开发情况进行专题询问时发问。
省扶贫办负责人回答,在全力推进双联工作中,省扶贫办承担了全省40万干部和1.6万多个单位联县联村联户的登记联系工作,对58个贫困县市区进行了全覆盖。40万干部下基层联村联户,无论从出发点还是落脚点看,都是为了加快贫困地区的脱贫步伐。提出了贫困村实施互助资金、妇女小额贷款等方案。组织动员省、市、县制定“三大片区”区域发展和扶贫攻坚规划,借联村联户之力,深入推进扶贫工作。
联组会上,有备而来的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询问还在继续:“农村扶贫开发资金配套不上怎么办?”
“贫困户住房、教育、医疗问题如何解决?”
“如何破解我省三大片区58个县市区重点乡、贫困户的交通瓶颈方面的问题?”
……
3个多小时的时间里,省委常委、副省长李建华率领省政府14个部门的负责人到会听取审议意见并就相关问题逐一回应。一问一答间,释放出了积极的信号: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模式在创新,监督力度在加强。
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把农产品安全问题解决在生产环节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2012年7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赴平凉、武威、兰州3市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同时,委托其他11个市州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的情况进行检查。
2012年9月24日,省人大常委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执法检查组,向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提交的执法检查报告毫不避讳地指出了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
“省级农牧行政主管部门还未建立及时向公众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的制度。”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工作没有做到全覆盖,对分散生产农户生产过程监管基本处于缺失状态。城镇早市等农产品销售市场中,对于农民自产自销的农产品基本没有进行必要的检测,个别地区、个别品种的蔬菜农药残留问题还存在一定隐患。”
审议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建立健全监管、检测体系,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范畴,量化指标,完善权责一致的工作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发布制度,形成各职能部门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要建立例行检测和日常监管信息发布制度,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管的良好氛围,确保遵法守法和依法行政。
专题调研兰州大气污染问题,作出进一步加强兰州大气污染防治的决定
大气污染问题一直是兰州最大的“城市病”,其严重程度不仅在全国十分突出,而且在国际上也有很大的影响。兰州的综合污染指数在全国113个重点城市中排名一直在倒数几位,在省会城市排名中“稳居”倒数第一。
这个“城市病”不仅严重损害兰州市300多万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甘肃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一直以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高度关注兰州大气污染问题。
2012年4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对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2012年8月6日至10日召开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调研组的调研报告和省政府的专题报告一并走进会场,接受会议审议。审议之后,综合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出台了《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兰州大气污染防治的决定》。决定指出,要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加快实施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管网建设,大力推广使用天然气、液化气、电、水煤浆等清洁和准清洁能源。要大力开展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加快城市道路建设,推进高污染车辆的强制淘汰。要大力开展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污染的防治,绿色文明施工,加大尘土源治理。要开展环境综合防治,增加城市绿化面积,增强生态增容减污能力。
代表工作篇 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认真履职
2012年,甘肃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坚持为代表服务的思想,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倡导各级人大代表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努力做好省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全省各级人大代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通过认真履职,为推进我省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发展、转型跨越、民族团结、富民兴陇,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贡献自己的力量。
联村联户为民富民——“人大代表在行动”
2012年,甘肃省武威市第三届人大代表、武威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黄花滩村党支部书记胡中山了解到该村特困户陈平川想养羊,但遇到了资金不足的困难后,主动通过担保贷款和个人垫资帮助陈平川实现了养殖梦。现在,陈平川家已存栏肉羊300多只,预计2012年收入能达到7万多元。陈平川逢人就说:“感谢胡中山代表,感谢人大代表在行动!”
胡中山对陈平川的帮扶事例只是“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中的一个缩影。2012年年初,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积极响应省委发出的双联行动号令,决定在全省广泛动员省、市、县、乡四级人大代表,积极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2012年3月29日,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全省联村联户为民富民“人大代表在行动”座谈会,对“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进行组织动员和安排部署。
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在各级人大常委会的组织下,认真落实帮扶在一线,履职在一线,解决问题在一线的做法,将帮扶贯彻到代表小组活动、视察、调研、工作监督、建议督办、执法检查等闭会期间的各项工作和履职活动中;将帮扶同代表议政月、代表活动日、代表联系选民日及“三个一、五个好”履职争创活动相结合,用实际行动回应了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在全省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中倡导各级人大代表开展“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的通知》提出的任务要求。
为促进全省“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有效开展,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曾先后4次由秘书长和代工委负责同志带队,到兰州、定西、张掖、甘南等地调研,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总结经验,发现典型。
依法选举的509名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
2013年1月4日,我省各选举单位选举工作全部完成,15个选举单位共选出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509名。2013年1月6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确认这509名人大代表代表资格有效。
这次换届选举是选举法修改后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的省一级人大代表,这是我省人民政治生活和地方政权建设的一件大事。
这次代表的选举符合有关法律规定,而且当选的代表文化素质较上届有明显提高。当选的代表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代表结构的比例更趋合理,实现了“两升一降一保证”的要求,即: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的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比上一届有所上升;妇女代表的比例比上一届上升0.4个百分点;干部代表的比例比上一届降低1.6个百分点;中共党员代表的比例比上一届降低3.9个百分点;少数民族代表和归侨代表按照法律规定均予以保证。连任代表的比例达到28.68%。
部分在甘全国人大代表组成三个调研组,开展专题调研活动
甘南藏族自治州卓尼县柳林镇上,索藏村村民索南开办了一家极具民族特色的农家乐。2012年7月10日,一群特殊的客人来到了他家,他们围着主人问住房、问收入、问困难。
这些特殊的客人就是几位在甘的全国人大代表,来到这里,就是为了了解当地农牧民的生产生活情况。
2012年7月6日至7月11日,在甘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苏广林、王庆粉、马含岚、马晓琴、毕红珍、刘大江、苏岁佩组成专题调研组,深入甘南州重点企业、学校和农村,了解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为甘南州实现跨越式发展建言献策。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作要点和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2012年组织在甘全国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活动的通知”要求,部分在甘全国人大代表组成了3个调研组,开展了专题调研活动。甘南的这次调研活动便是其中之一。
2012年6月11日至14日,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马尚英为组长,马含岚、马晓琴、毕红珍、刘大江、苏广林、苏岁佩、吴云天、贾迎春8位在甘全国人大代表为成员的专题调研组,先后赴临夏回族自治州、定西市就农村扶贫开发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2012年6月30日至7月6日,省人大环资委组织部分在甘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组成调研组,在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多明和全国人大代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有清的带领下,分两个小组先后赴武威、金昌、张掖和酒泉4市进行现场调研,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了近年来我省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现状。
3个调研组深入山区、草原、戈壁,深入乡村、农户,深入政府部门和企业事业等80多个单位,召开各种规模形式的座谈会20多场次,走访大量群众,面对面了解情况,直接听取群众意见,掌握第一手情况和资料,形成了3份调研报告,并先后提交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得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肯定。
自身建设篇 我们的步伐依然坚实
2012年,对甘肃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来说,是本届任期的最后一年。然而,就在这最后一年,一件一件干好工作,一个一个解决难题,一步一步提升自我,却依然是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心中坚守的理念。这一年的坚守,让本届常委会任期的句号更加圆满,步伐更加坚实……
2012年12月26日,在机关各部门正在为筹备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忙碌之余,两项学习任务还在如期进行:上午,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文件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下午,机关全体干部职工集体收看清华大学国学中心主任胡鞍钢所作的十八大精神专题辅导报告,继续深入学习十八大精神。
当日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是2012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最后一次学习会议。
按照《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要求,和往年一样,每年举行10多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是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党组5年来坚持的固定动作。
在学习型机关建设中,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始终处于领跑地位。“要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带动全机关的学习,树立良好的学风,努力把人大机关建设成学习型机关”。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成立之初,党组就作出了承诺。
有诺必行,有诺必践。在领跑和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加强学习的同时,如何把学习成果转化成工作成果,2012年,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的一系列措施更加有力。
2012年3月,常委会党组决定,在常委会机关开展以进一步“改进作风,规范程序,提升责任、提升效率、提升水平”为主要内容的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并下发了《关于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创先争优“改进规范提升”主题实践活动的安排意见》。机关工作要按照“超前、延后、严谨、细致”的要求,以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为主线,以加强机关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为重点,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努力建设学习型、效率型、服务型、和谐型机关,不断提高机关各项工作水平,为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全面履行职责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改进学风、改进会风、改进文风、改进工作作风,一系列精心策划、针对性极强的专题讲座相继展开。
公文处理是机关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也是机关工作人员的一项基本业务技能。机关工作的成果大多体现在公文这个载体上。2012年4月20日,机关举办了公文处理专题讲座,就常委会机关公文的种类、公文处理的现状、如何做好公文处理工作等问题,主讲人生动系统地介绍了机关公文基本知识和公文处理规范流程,分析了机关公文处理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并提出了改进措施。
机关216名干部中,处级干部91人,占机关干部总数的42.1%,在机关各项工作中发挥着中流砥柱的作用。2012年5月18日下午,“怎样当好处长”的专题讲座,从处长在国家机关中的地位和作用、机关处级干部队伍现状和特点以及存在的问题、怎样当好一名合格处长等方面,主讲人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和自身几十年从事领导工作积累的经验,运用大量数据和生动事例进行了讲解。
“如何办文”、“如何办会”、“如何办事”,系列专题讲座由身边人讲身边事,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通俗易懂,入耳入心,受到了干部职工的热烈欢迎,机关处以下干部400多人次参加了培训。
在“改进规范提升”主题实践活动深入进行的同时,2012年6月15日,常委会机关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马尚英对机关开展效能风暴行动进行动员部署。
随即,机关效能风暴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提出了机关效能风暴整改方案,要求坚持以改进工作、转变作风、提升机关工作效能为目标,着力改进规范提升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着力提高服务发展、服务代表、服务群众的能力素质和工作水平,进一步激发机关干部职工积极作为、廉洁勤政、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努力形成人人讲效能、处处讲效能、事事讲效能的工作局面,提高人大依法行使职权的实效,提升人大机关形象。
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不仅是入村入户帮扶,还要以此为契机,促进干部密切联系群众,转变作风。
2012年5月28日,常委会研究下发了《关于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在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中经受锻炼、增长才干的意见(试行)》。
把干部驻村入户作为锻炼干部、服务群众、转变作风、提升效能、促进发展的平台,按照全员覆盖、长期坚持原则,以常委会领导和10个厅级部门联系的贫困村为基础,工作部门连片划组,建立干部驻村工作机制,机关处级及以下干部分批分次驻村,每批6个组,每组3个人,由1名处级干部带队,每批驻村时间不少于1个月。至年底,3批50名干部驻村入户完成了驻村联系群众的任务。
一件一件干好工作、一个一个解决难题、一步一步提升自我,人人讲自律、事事讲效率、处处讲效能,这是一种风尚,一种理念,一种精神。2012年11月14日下午,省直机关工委效能风暴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测评组对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效能风暴行动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受到测评小组的高度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