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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当民意 不负重托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5-01-20 17:36:16


5年来,甘肃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在实现法制化,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寻求推进代表工作新途径等方面,求真务实,成效显著。如果把这些成绩凝练成一个个关键词,可以看到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在跨越发展中坚实的步伐。可以看到全省各级人大代表担当民意,不负重托的风采。


视察调研 为依法履职奠定坚实基础


2012年6月11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组织在甘的8位全国人大代表组成专题调研组,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尚英任组长,全国人大代表吴云天、苏广林、贾迎春、马含岚、马晓琴、毕红珍、刘大江、苏岁佩为成员,就甘肃农村扶贫开发情况赴临夏回族自治州和定西市进行了专题调研。此次调研拉开了2012年在甘全国人大代表专题调研的序幕。在随后的一个多月时间里,在甘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组成调研组还开展了推动甘南州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的调研。调研组深入山区、草原、戈壁,深入乡村、农户,深入政府部门和企业事业等80多个单位,召开各种规模和形式的座谈会20多场次,走访大量群众,面对面了解情况,直接听取群众意见,掌握了第一手资料。


5年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甘肃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生态绿色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精心选择视察、调研题目,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共组织在甘全国人大代表视察组18个,围绕“民族地区经济建设及农村扶贫开发情况”等11个专题开展视察,向中央有关部门反映和提出意见建议60余条;组织在甘全国人大代表调研组13个,围绕“黄河甘肃黑山峡段水电开发问题”等13个专题进行调研,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100余场次,走访群众千余人次,形成调研报告10余份,收集到代表意见建议70余条。通过视察、调研,代表们加深了对全省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情况的了解,密切了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为出席人代会、依法履职、提出议案建议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学习交流 为提升代表履职能力搭建平台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工作,每年都坚持举办培训班和相关代表工作交流研讨会。5年间,共举办省人大代表培训班7期,有336名省十一届人大代表参加了培训,占代表总数的66%。同时,积极组织在甘全国人大代表参加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组织的全国人大代表学习班17期,全国人大代表共160余人参加了学习。这些学习培训、会议,为不断提高人大代表素质和履职能力搭建了平台。通过学习培训,代表们明确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增强了代表意识,熟悉了履职的途径和方法,为代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奠定了基础。


5年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组织召开各市、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及代表工作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代表工作座谈会4次,就如何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如何增强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实效,如何提高代表议案建议质量等问题以及联村联户为民富民“人大代表在行动”中如何落实省委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部署,交流经验,探索方法,进一步提升了全省人大代表的工作水平。


5年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对在甘的48名全国人大代表按代表工作单位、居住地域和从事的工作性质,组建了11个专业活动小组。同时,指导各市、州人大常委会也相应组建了代表活动小组,为代表闭会期间的学习、交流提供了组织保障。为了切实加强与代表的相互沟通与交流,2008年,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提出了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代表方案,协助常委会组成人员确定了161名在基层工作的省人大代表作为重点联系对象,被重点联系的代表占代表总数的31.6%。


5年中,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采取走访代表、电话联系、信函联系、约请代表来机关座谈、互联网交流等方式,共联系基层人大代表200多人次,收集代表意见建议120多条,帮助基层解决困难和问题30多项,受到代表好评。


修订修改 依法推动代表工作科学有序前行


2010年3月14日,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对选举法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同年10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代表法也进行了修改。


对此,甘肃省十一届部分人大代表提出,《甘肃省实施选举法细则》也需要根据上位法的修改精神进行修改。同时,我省各级人大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也提出,代表履职和代表工作多年来形成的一些好的实践经验和有效做法也很有必要以法规条款的形式规范起来。代表们认为,需要对现行《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进行充实和完善。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多渠道征求意见,开始对这两部地方性法规进行修订。这是我省稳步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立法举措。


2010年11月26日,甘肃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甘肃省实施选举法细则(修订案)》。


新修订的实施细则在充分体现上位法精神和原则的基础上,还结合我省实际对直接选举中投票选举程序的组织问题进行了规定。修订后的实施细则规定:由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民居住比较集中的,应当召开选举大会举行选举;因患有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或者居住分散并且交通不便的选民,可以在流动票箱投票;使用流动票箱投票时,至少要有两名监票人和一名计票人负责流动票箱的投票工作。修订后的实施细则还规定,代表候选人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这两条规定既保证了选民的选举权利,又有效防止了选举中的暗箱操作,是此次修订的特色和亮点。


2011年7月29日,《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修订案)》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自颁布之日起施行。该实施办法修订案吸收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持证视察的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结合近年来我省组织代表视察活动的工作实践,进一步规范了代表持证视察的活动方式。修订后的办法规定,“代表在任期内可以就属于代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持代表证单独视察,或者几位代表联合视察。视察的单位、具体内容、时间由代表自行确定,事先将视察的意图告诉所在地的人大常委会或者代表联络机构,以便联系安排”。修订后的办法还规定,“人大代表持证视察时,不得将涉及代表本人及亲属个人有关的问题作为视察内容。代表持证视察后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由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转有关机关、组织办理。”这些规定,对于进一步规范人大代表的履职活动具有重要意义。


建议办理 为加快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献计出力


甘肃是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是中华民族重要的文化资源宝库。“丝绸之路三千里,华夏文明八千年”。这是甘肃历史悠久、文化厚重的生动写照,也是对甘肃历史文化地位和特色的最好诠释。


2012年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全国人大代表、西北师范大学党委书记刘基领衔、16位全国人大代表附议,向大会提交了《关于把甘肃建设成为全国华夏文明保护传承和创新示范区的建议》。这件代表建议被4月6日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交办会议确定为2012年重点处理建议,交由文化部主办,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督办。


5年来,我省代表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交的建议中,“关于加快黑河流域综合治理建设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的建议”、“关于尽快启动实施全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整治工程的建议”等7项建议,得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重点处理。


在省十一届人大一至五次会议期间,省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4235件,代表人均提出建议8.32件,平均每年提出847件,呈逐年上升趋势。在数量显著增加的同时,代表所提建议的质量也较过去有了很大提高,所提建议的内容从最初反映问题的区域局限性升华到全省战略性,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前瞻性和思想性,为政府部门科学决策提供了依据。


为了切实做好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5年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坚持实行主任和专委会督办代表建议办理制度及现场办理制度。常委会每位副主任每年都筛选确定1~2件代表建议作为督办件,亲率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和承办单位一道,深入基层,实地察看,走村入户,广泛听取当地干部群众和代表的反映,促使一些实际问题得到了解决,社会反响很好,代表和群众非常满意。与此同时,现场办理数量由初始每年的5件左右,达到了现在每年40件左右。华池、通渭等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长庆凤翔高速、合作机场、打造安定区“中国薯都”和武都救灾物资储备库、临夏州农村危旧房改造等一大批社会影响大、经济发展快、群众满意度高的项目,都是在现场办理中得到解决的。


5年来,从《代表意见征询表》反馈情况看,省人大代表对建议办理结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代表所提问题已经解决和基本解决的“A”类建议的比例由2008年的26.69%上升到2012年的47.5%,提高了20.8个百分点;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B”类建议和暂时不能解决的“C”类建议的比例分别有所下降。


人大代表在行动 为富民兴陇发挥作用


2012年11月13日上午,甘肃省定西市通渭县义岗川镇悠江村锣鼓喧天,彩球飘扬,由该村走出的省人大代表李永峰捐资修建的“永峰桥”竣工通行仪式在这里隆重举行。这座大桥的建成,使悠江村彻底告别了雨大过不了河、雨小趟不过泥的历史。


2012年初,省十一届人大代表李永峰积极响应通渭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县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的倡议,把通渭县义岗川镇悠江村作为自己的双联行动联系点开展帮扶工作。通过深入走访群众、与村委会班子商讨,李永峰认为,交通条件差是制约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大瓶颈。于是,李永峰慷慨解囊,修建了这座“民心桥”。村民们对李永峰的善举由衷赞叹,亲切地将这座桥称为“永峰桥”。


像这样捐钱捐物,帮助贫困村建桥修路、发展产业的例子在2012年全省四级人大代表开展的联村联户为民富民“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中不胜枚举。


从2012年开始,省委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以单位联系贫困村、干部联系特困户为主要内容的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作为各行各业的精英,各级人大代表理应在这项顺民意、暖民心、帮民富的德政之举中发挥联系人民群众密切的优势和特点,积极行动,建功立业。为此,2012年3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党组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决定在全省广泛动员省、市、县、乡四级人大代表,积极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并下发了倡导各级人大代表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的通知。


2012年3月29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全省联村联户为民富民“人大代表在行动”座谈会,对“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进行组织动员和安排部署。随后,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组织下,认真落实帮扶在一线,履职在一线,解决问题在一线的做法,将帮扶贯彻到代表小组活动、视察、调研、工作监督、建议督办、执法检查等闭会期间的各项工作和履职活动中;将帮扶同代表议政月、代表活动日、代表联系选民日及“三个一、五个好”履职争创活动相结合,用实际行动回应了省人大常委会对此提出的任务要求。


为促进全省联村联户为民富民“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有效开展,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先后4次由秘书长和代工委负责同志带队,到兰州、定西、张掖、甘南等地调研,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总结经验,发现典型。在2012年6月举办的省十一届人大代表第七期培训班暨第四次代表工作座谈会上,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崔玉琴再次要求,要将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的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研究探讨开展活动的有效措施和办法。会后,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积极实践,形成了一些务实管用的制度机制,使这项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2012年11月29日召开的全省人大联村联户为民富民“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经验交流会上,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副组长张开勋说,全省联村联户为民富民“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的广泛深入开展,既有力推进了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又促进了代表履职工作,密切了代表与选举单位和群众的关系,帮助基层群众解决了一大批实际困难和问题,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