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河: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进行“票决制”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5-01-20 16:02:01
近日,甘肃省广河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河县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实行票决制暂行办法》。
《办法》规定,凡是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上次会议审议意见办理结果报告、常委会任命工作人员的述职报告和代表议案、意见、建议办理结果报告及其他一些报告均实行票决。票决坚持实事求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客观公正,依法办事,促进工作的原则,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由常委会组成人员中的与会人员当场投票,并当场计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办法》规定,票决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经票决,“满意”票超过常委会组成人员实到人数的80%以上(含80%)的,会议按“满意”通过此项工作报告;“满意”、“基本满意”票超过常委会组成人员实到人数半数(含50%)以上的,会议按“基本满意”通过此项报告;经票决,“不满意”票超过常委会组成人员实到人数半数(含50%)以上的工作报告,会议不予通过。不予通过的工作报告,须在下次常委会会议上重新报告,重新审议,重新票决。
《办法》还规定,重新审议的工作报告,经审议和票决,“满意”、“基本满意”票仍不能超过常委会组成人员实到人数半数(含50%)的,常委会将责成该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常委会会议做出检查。县人大常委会根据《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工作程序和具体情况,经主任会议研究,组成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进行专项调查或质询,在下次常委会会议上做出相应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