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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青林在省人大农委与对口联系单位工作联系会上指出 做好新时期“三农”工作是我们共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5-01-20 17:49:07


4月25日下午,甘肃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与对口联系单位召开工作联系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青林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从立法工作、监督工作、专题调研工作、代表工作、自身建设等几个方面,向对口联系单位介绍了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意见。省政府法制办、省农牧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扶贫办、省粮食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就相关工作发表了意见和建议,并表示将积极配合省人大农委做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在听取了省人大农委工作安排和省政府有关对口联系单位的意见建议后,马青林说,“三农”问题始终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关乎全省发展大局,关乎小康目标的顺利实现。做好新时期“三农”工作,是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省政府农口各部门的共同责任。目前,我省“三农”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中央连续出台1号文件,制定了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对促进农业和农村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时,对发展现代农业、推进扶贫开发、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重大问题作了重要指示,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我们指明了方向。省委、省政府抢抓机遇、强化举措、攻坚克难,探索走出了一条符合省情实际、具有甘肃特点的“三农”发展路子。通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粮食生产实现了“九连丰”,农民收入实现了“九连增”,水电路气房等农村生产生活基础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制约“三农”发展的瓶颈问题正在逐步破解。省人大农委和省政府各农口部门要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对“三农”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思路、奋斗目标和“三农”工作任务,发挥职能作用,为农业和农村工作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在谈到立法工作时,马青林指出,省委对立法工作非常重视,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三运在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式上的讲话和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都对立法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要进一步强化立法工作,行使好地方立法权,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有效提高立法的质量和水平。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王三运的重要讲话精神,善于总结以往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围绕当前“三农”工作实际,发挥有关部门的主观能动性,做好立法选题工作,既要注重数量更要提高质量,不能为立法而立法,真正立一些在实践中行得通、起作用、有效果的地方性法规,为我省“三农”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马青林强调,要着力增强监督实效。监督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也是人大工作的重心所在。监督工作要有的放矢,要突出重点,特别是要紧紧围绕“365”现代农业发展行动计划,紧紧围绕制约农业与农村发展的问题,紧紧围绕农村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农民群众所急所盼等,履行好监督职能。要把加强监督与完善法规结合起来,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和完善长效机制。今年要组织开展《甘肃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的执法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对条例内容进行再完善、再充实,使其真正在全省扶贫开发攻坚中发挥作用。


马青林最后指出,省人大农委和省政府各农口部门在立法监督方面要着力加强协商合作,今天的工作联系会议是一个良好开端。今后要强化这方面的联系,搭建更多的平台,建立长期有效的工作联系制度。通过交流互动,及时了解掌握双方的工作进展和工作重点,实现信息共享,共同完成好省委交给我们的“三农”方面的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