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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5-01-20 17:54:45

    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青林主持。


  会议首先通过了本次会议议程。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姚振华作的关于《甘肃省公众参与制定地方性法规办法(草案二次审议稿)》修改意见的报告;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姚振华作的关于《甘肃省统计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杨之春作的关于《甘肃省农业综合开发条例(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兰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康生作的关于《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的修改说明;听取了东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巍作的关于《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水资源管理条例》的说明;听取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梁明远作的关于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陆武成、孙效东、周多明、李慧,秘书长张绪胜及委员42人出席会议。


  省委常委、副省长咸辉,省人大常委会咨询员崔玉琴、张开勋,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梁明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省人大各专委会组成人员、部分在甘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部分省十二届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和立法联系点负责人列席会议。


  省上各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推派的公民旁听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