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障性住房建设要从最困难群体做起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5-01-20 16:02:43
陈昌智副委员长在甘调研时强调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安排部署,7月14日至7月20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带队,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高强任组长,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有关人员参加的专题调研组赴甘肃省,就中央扩大内需新增投资项目中有关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明确提出要把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了“部分政府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实施情况专题调研活动”,保障性住房专题调研是重要内容之一。
调研组先后到兰州市、白银市、天水市、平凉市,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等方式,考察了农村危旧房屋改造和城镇廉租住房建设等项目实施情况,主要了解中央投资项目的资金到位、工程进度、管理使用、配套政策等情况。
陈昌智在调研中强调,保障性住房主要是为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提供基本住房,是改善民生的有效措施,直接涉及低收入群众的切身利益。要把好事做好,切实改善低收入群众的住房条件,必须立足于实际,在财力允许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低收入群众的要求和意愿,积极稳步推进该项工作。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中央精神,严格把握政策导向,确保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调研组认为,中央确定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是一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既有利于拉动经济增长,又有利于改善低收入群众的住房条件,必须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同时,也要正视工作中存在的建设规模大、建设标准高、地方配套资金落实难、工程进度慢等问题,坚持科学规划,周密组织,量力而行、尽力而行,正确处理好需要与可能的关系,既要积极,又要稳妥;既要考虑政府承受能力,又要考虑群众承受能力。按照群众意愿,优先解决好特困群众的住房问题,区分轻重缓急,稳步推进。
调研组认为,地方落实配套资金难,主要原因是任务大、财力小,筹措困难。因此,保障性住房建设应立足于可持续发展,制定中长期建设规划,将建设规模安排在财力可以承受的范围内,不能要求太快、太急,盲目乱铺摊子。要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千方百计筹措资金。要科学确定建设标准,讲求坚固、实用、方便、节省。要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能一刀切,确保规划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迁入一批,使低收入群众切实感受到建设项目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利益。
对于农村危旧房改造,调研组提出,不仅要考虑改善乡村面貌和农民住房条件,还要考虑农民的经济承受能力和意愿。在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中,要妥善处理好农户异地迁建与就地改造的关系、拆除新建与修缮的关系和施工建设与保护耕地的关系,能就地改造的就不要异地迁建,能维护修缮的就不要拆除新建,尽量少占用耕地。
在听取了调研组的反馈意见后,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冯健身表示,对调研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将认真研究分析,制订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及时落实,稳步推进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冯淑萍,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何晓卫等参加了调研。
省委常委、兰州市委书记陆武成,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效东,省政协副主席、兰州市市长张津梁等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