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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调研妇女权益保障法执行情况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5-01-20 18:02:14

    为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办法”)的贯彻落实,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根据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安排,9月下旬至10月,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和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办公室组成执法调研组,深入天水、陇南、武威、金昌、张掖等市及其有关县(区),就“一法一办法”执行情况进行调研。
  围绕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的妇女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益、婚姻家庭权益等六大权利和权益的保障情况,调研组深入街道社区、乡村、基层妇联组织、维权机构、民政救助管理站、法律援助中心、人民法院、公私营企业等,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听取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汇报,重点了解了市、县级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所占比例,各级政府及政府部门女干部配备,女性进入村“两委”班子情况;妇女受教育状况,少数民族妇女文化教育权益保障情况;女大学生就业、男女同工同酬落实、妇女社会保障权益落实、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情况;农村妇女特别是农嫁女土地权益保障、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村规民约制定、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件的审理调处情况;妇女健康权的保障、侵害妇女儿童权益(拐卖妇女儿童、对妇女的性骚扰、对女童的性侵害等)犯罪打击情况;家庭暴力、《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后离婚妇女财产权益保障等情况。同时,对“一法一办法”在执行中取得的成效、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调研。此外,还对各地基层妇女组织建设、妇女之家建设、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村妇代会主任报酬等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
  调研组认为,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以来,特别是2005年修订以来,我省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和妇联组织及社会各有关方面,将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行政、教育、舆论等手段,努力保障妇女的政治权利以及劳动、财产等权益,为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促进妇女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调研组也发现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如:性别歧视和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现象在某些领域大量存在,家庭暴力在一些地区仍有发生。据此,调研组对下一步更好地贯彻执行妇女权益保障法提出了一些具体意见和建议: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宣传“一法一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力度,提高全社会的知晓率和认同度,营造男女两性互相尊重、平等发展的社会环境;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和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妇女权益保护格局;三是要进一步强化政府行为,努力破解妇女儿童权益保障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