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慧在听取于全省文化工作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情况的汇报时强调 为推动文化大发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5-01-20 18:13:43
3月28日上午,甘肃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组织召开会议,专题听取省文化厅关于全省文化工作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情况的汇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李慧出席会议并讲话。
在听取了省文化厅负责人对全省文化发展概况、近年来文化建设取得的成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依法行政和文化立法工作等方面的情况汇报后,李慧指出,我省是一个文化大省,文化历史悠久、底蕴深厚、资源丰富。近年来,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政府及其文化主管部门的努力下,文化事业取得了可喜成绩。去年,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获国务院批准。作为目前唯一的国家级文化发展战略平台,以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为引领的文化建设,已经成为我省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的一个重要支点和有效平台。一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对全省文化工作非常重视,积极通过各种途径,在我省文化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李慧说,透过汇报,感到全省文化工作一是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了文化为民生服务的导向。全省已初步形成了省、市、县、乡、村(社区)公益性文化服务设施网络体系。全省所有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全部实行了免费开放。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真正成了我们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的出发点和归宿点。二是顺应时代潮流,创新工作思路,文化产业取得新突破。在不断提升文化产品的质量、不断加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同时,也注重加强了对外文化交流,对提升甘肃形象和品牌起到了推动作用。特别是去年,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增长了38%,超过了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增长幅度。这些成绩的取得,与文化战线广大工作者的艰苦奋斗和锐意进取密不可分。
在肯定全省文化工作的同时,就汇报中反映的文化建设保障机制还不到位、文化工作体制机制与文化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不相适应、文化产品供给和文化服务水平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差距还较大、文化工作队伍不足等问题和困难,李慧提出,省文化厅作为政府系统文化工作主管部门,一定要注重文化立法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法规对文化事业的支撑和保护作用。我省文化形态和种类繁多,这些都是中华民族极其珍贵的文化资源,都需要切实保护和传承。目前,我省仅有《甘肃省文物保护条例》、《甘肃敦煌莫高窟保护条例》两部地方性法规和《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文溯阁〈四库全书〉保护工作的决定》、《甘肃省文物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等规章。相较于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的宏伟蓝图、我省丰厚的文化资源,我们在立法保障文化传承发展方面还显得比较单薄,文化立法数量和质量还很不够。要让我省文化事业沿着健康路线发展,用法律法规的形式提供保护和支撑是非常必要的。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研究出台《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希望省文化厅在立法过程中多提好想法、好建议,力争使条例在2015年顺利颁布实施,为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和保障。
李慧提出,要大力引进文化建设领军人才,完善工作机制,调动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文化的主体是人,好的领军人才会带动一个行当的发展。人才资源是文化发展的第一资源。我们要创新思维,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如何进一步培养和引进文化领军人才。同时,要更加重视对民间人才的保护和传承。要建立盘活人才、稳定人才的政策机制,进行市场化运作,进一步激发文化工作者的内在活力,调动广大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创新文化工作体制机制,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当前,国家的各项改革已步入深水区,文化工作方面的改革也不例外。文化改革怎样改才好?这对文化工作部门是个不小的考验。要结合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深入研究我省文化事业大发展中还有哪些体制机制不相适应的问题,积极思考,破解难题,以提升文化产业综合竞争力。要鼓励具有巨大潜力的民间艺人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让他们发挥作用,把小手艺变成大财富。
李慧强调,要切实加强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力争制定一部高质量的《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高质量,就是要保证条例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人大及其常委会虽然不直接参与全省的文化建设活动,但是,我们可以积极主动地通过开展立法、监督等工作,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促进各项工作健康运行,为政府部门更好地开展工作提供法制保障。希望省文化厅进一步加强与省人大,尤其是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的工作联系,做好有关信息、资料的共享工作,共同研究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牢固树立法律观念以促进文化事业发展等问题,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保证这部法规为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创新工作创造必要条件,为推动我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积极贡献。
在听取了省文化厅负责人对全省文化发展概况、近年来文化建设取得的成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依法行政和文化立法工作等方面的情况汇报后,李慧指出,我省是一个文化大省,文化历史悠久、底蕴深厚、资源丰富。近年来,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政府及其文化主管部门的努力下,文化事业取得了可喜成绩。去年,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获国务院批准。作为目前唯一的国家级文化发展战略平台,以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为引领的文化建设,已经成为我省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的一个重要支点和有效平台。一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对全省文化工作非常重视,积极通过各种途径,在我省文化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李慧说,透过汇报,感到全省文化工作一是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了文化为民生服务的导向。全省已初步形成了省、市、县、乡、村(社区)公益性文化服务设施网络体系。全省所有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全部实行了免费开放。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真正成了我们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的出发点和归宿点。二是顺应时代潮流,创新工作思路,文化产业取得新突破。在不断提升文化产品的质量、不断加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同时,也注重加强了对外文化交流,对提升甘肃形象和品牌起到了推动作用。特别是去年,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增长了38%,超过了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增长幅度。这些成绩的取得,与文化战线广大工作者的艰苦奋斗和锐意进取密不可分。
在肯定全省文化工作的同时,就汇报中反映的文化建设保障机制还不到位、文化工作体制机制与文化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不相适应、文化产品供给和文化服务水平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差距还较大、文化工作队伍不足等问题和困难,李慧提出,省文化厅作为政府系统文化工作主管部门,一定要注重文化立法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法规对文化事业的支撑和保护作用。我省文化形态和种类繁多,这些都是中华民族极其珍贵的文化资源,都需要切实保护和传承。目前,我省仅有《甘肃省文物保护条例》、《甘肃敦煌莫高窟保护条例》两部地方性法规和《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文溯阁〈四库全书〉保护工作的决定》、《甘肃省文物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等规章。相较于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的宏伟蓝图、我省丰厚的文化资源,我们在立法保障文化传承发展方面还显得比较单薄,文化立法数量和质量还很不够。要让我省文化事业沿着健康路线发展,用法律法规的形式提供保护和支撑是非常必要的。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研究出台《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希望省文化厅在立法过程中多提好想法、好建议,力争使条例在2015年顺利颁布实施,为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和保障。
李慧提出,要大力引进文化建设领军人才,完善工作机制,调动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文化的主体是人,好的领军人才会带动一个行当的发展。人才资源是文化发展的第一资源。我们要创新思维,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如何进一步培养和引进文化领军人才。同时,要更加重视对民间人才的保护和传承。要建立盘活人才、稳定人才的政策机制,进行市场化运作,进一步激发文化工作者的内在活力,调动广大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创新文化工作体制机制,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当前,国家的各项改革已步入深水区,文化工作方面的改革也不例外。文化改革怎样改才好?这对文化工作部门是个不小的考验。要结合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深入研究我省文化事业大发展中还有哪些体制机制不相适应的问题,积极思考,破解难题,以提升文化产业综合竞争力。要鼓励具有巨大潜力的民间艺人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让他们发挥作用,把小手艺变成大财富。
李慧强调,要切实加强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力争制定一部高质量的《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高质量,就是要保证条例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人大及其常委会虽然不直接参与全省的文化建设活动,但是,我们可以积极主动地通过开展立法、监督等工作,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促进各项工作健康运行,为政府部门更好地开展工作提供法制保障。希望省文化厅进一步加强与省人大,尤其是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的工作联系,做好有关信息、资料的共享工作,共同研究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牢固树立法律观念以促进文化事业发展等问题,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保证这部法规为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创新工作创造必要条件,为推动我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