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省“人大代表之家”建设试点工作会议召开 2015年底将在全省全面建成“人大代表之家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5-01-20 18:15:13
4月24日,全省“人大代表之家”建设试点工作会议在金昌召开。会议传达了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慧的书面讲话。兰州、白银、金昌3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负责人汇报了各自的试点建设工作情况。
李慧在书面讲话中指出,“人大代表之家”作为代表开展履职活动的一项载体,是各级人大特别是在街道、乡镇一级为辖区内的各级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代表小组活动、联系人民群众等搭建的重要履职平台。3个试点市在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困难多的情况下,全力以赴,进行试点摸索,高起点创“家”、高标准建“家”、高质量管“家”、高效率用“家”。目前,创建试点工作任务按计划要求基本完成。“人大代表之家”的建立,保障了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有场地、履职尽责有平台、发挥作用有载体,3个市的创建试点工作也充分显现出了应有的效果。
李慧强调,今年,全省创建“人大代表之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总结借鉴3个市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扩大创建试点范围,要求其余11个市州至少选取1个县(市、区)进行创建试点工作,有条件的市州也可以全面展开、全面启动。省人大常委会可以对全面开展试点的单位,从经费上给予一定的支持。已完成建“家”任务的市,要继续巩固提高,在发挥“家”的作用上下功夫、求实效。明年,要全面推进创建“人大代表之家”建设,到2015年底,全省全面建成“人大代表之家”。
李慧要求,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要把“人大代表之家”的创建试点工作作为提升人大工作、活跃代表活动、完善履职机制和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的高度来认识、来把握,并提上重要的工作日程,抓好落实,为人大代表创新依法履职方式、充分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李慧强调,要强化认识,增强创“家”责任感。“人大代表之家”是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阵地,是促进代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提高代表活动质量的有效途径,是畅通代表联系选民渠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是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增强人大工作活力、提升代表工作水平的有力抓手。“人大代表之家”能够为代表提供一个交流思想、了解民意、凝聚民智的平台,使代表更好地联系群众,增强代表活动的透明度;有利于代表直接倾听选民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掌握社情民意,及时反映群众呼声;可以把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人大代表的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拓展监督渠道,丰富监督内容,使监督工作得以延伸和深化。因此,我们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地方人大工作创新发展和推进人民代表大会与时俱进的高度,充分认识创建“人大代表之家”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责任感。
李慧强调,要加强领导,保证建“家”起步稳。为保证创建“人大代表之家”工作平稳有序地开展,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主动地向同级党委汇报创建工作。同时,与市政府沟通联系,及时通报建“家”进展情况,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确保建“家”工作在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同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进行,为建“家”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和必要的物质保障。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要科学计划、合理安排,根据建“家”要求和这次会议交流的经验做法,结合本地实际提出指导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对建“家”的时间安排、主要内容、方法步骤等作出具体部署,保证建“家”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李慧强调,要坚持标准,做到管“家”规范化。各市州要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中建家的“五有”,即:有阵地、有制度、有计划、有记录、有学习资料的要求,抓好“人大代表之家”的硬件软件建设。有条件的可以一室专用,条件不具备的也可以一室多用,利用现有条件资源共享。在学习资料和书籍的配备上做到专业、实用、更新及时。“人大代表之家”在城市一般以街道或社区为单位建“家”,有人大代表身份的街道、社区领导或人大工委主任为负责人;在农村一般以乡镇、村社人大代表小组为单位建“家”,镇人大主席、副主席或代表小组组长为负责人。也可以在人大代表中推选一名召集人,负责组织“家”的活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代工委作为联络机构,协助活动的开展。在“家”的管理方面做到阵地建设规范、活动内容规范、制度建设规范、资料台账规范。总之,建“家”工作既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也要按照基本要求,创造条件,符合标准。
李慧强调,要丰富内容,力求用“家”见实效。创建“人大代表之家”的目的,就是为了给代表提供一个履职尽责、发挥作用的平台,其关键在于用好“家”,只有把“家”用好,才能充分体现“家”的功能,显示“家”的活力,保持“家”应有的生命力。要让“人大代表之家”成为代表增强素质、联系群众、开展活动和接受群众监督的平台。
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各市州人大常委会领导及代工委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李慧在书面讲话中指出,“人大代表之家”作为代表开展履职活动的一项载体,是各级人大特别是在街道、乡镇一级为辖区内的各级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代表小组活动、联系人民群众等搭建的重要履职平台。3个试点市在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困难多的情况下,全力以赴,进行试点摸索,高起点创“家”、高标准建“家”、高质量管“家”、高效率用“家”。目前,创建试点工作任务按计划要求基本完成。“人大代表之家”的建立,保障了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有场地、履职尽责有平台、发挥作用有载体,3个市的创建试点工作也充分显现出了应有的效果。
李慧强调,今年,全省创建“人大代表之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总结借鉴3个市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扩大创建试点范围,要求其余11个市州至少选取1个县(市、区)进行创建试点工作,有条件的市州也可以全面展开、全面启动。省人大常委会可以对全面开展试点的单位,从经费上给予一定的支持。已完成建“家”任务的市,要继续巩固提高,在发挥“家”的作用上下功夫、求实效。明年,要全面推进创建“人大代表之家”建设,到2015年底,全省全面建成“人大代表之家”。
李慧要求,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要把“人大代表之家”的创建试点工作作为提升人大工作、活跃代表活动、完善履职机制和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的高度来认识、来把握,并提上重要的工作日程,抓好落实,为人大代表创新依法履职方式、充分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李慧强调,要强化认识,增强创“家”责任感。“人大代表之家”是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阵地,是促进代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提高代表活动质量的有效途径,是畅通代表联系选民渠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是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增强人大工作活力、提升代表工作水平的有力抓手。“人大代表之家”能够为代表提供一个交流思想、了解民意、凝聚民智的平台,使代表更好地联系群众,增强代表活动的透明度;有利于代表直接倾听选民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掌握社情民意,及时反映群众呼声;可以把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人大代表的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拓展监督渠道,丰富监督内容,使监督工作得以延伸和深化。因此,我们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地方人大工作创新发展和推进人民代表大会与时俱进的高度,充分认识创建“人大代表之家”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责任感。
李慧强调,要加强领导,保证建“家”起步稳。为保证创建“人大代表之家”工作平稳有序地开展,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主动地向同级党委汇报创建工作。同时,与市政府沟通联系,及时通报建“家”进展情况,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确保建“家”工作在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同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进行,为建“家”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和必要的物质保障。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要科学计划、合理安排,根据建“家”要求和这次会议交流的经验做法,结合本地实际提出指导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对建“家”的时间安排、主要内容、方法步骤等作出具体部署,保证建“家”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李慧强调,要坚持标准,做到管“家”规范化。各市州要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中建家的“五有”,即:有阵地、有制度、有计划、有记录、有学习资料的要求,抓好“人大代表之家”的硬件软件建设。有条件的可以一室专用,条件不具备的也可以一室多用,利用现有条件资源共享。在学习资料和书籍的配备上做到专业、实用、更新及时。“人大代表之家”在城市一般以街道或社区为单位建“家”,有人大代表身份的街道、社区领导或人大工委主任为负责人;在农村一般以乡镇、村社人大代表小组为单位建“家”,镇人大主席、副主席或代表小组组长为负责人。也可以在人大代表中推选一名召集人,负责组织“家”的活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代工委作为联络机构,协助活动的开展。在“家”的管理方面做到阵地建设规范、活动内容规范、制度建设规范、资料台账规范。总之,建“家”工作既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也要按照基本要求,创造条件,符合标准。
李慧强调,要丰富内容,力求用“家”见实效。创建“人大代表之家”的目的,就是为了给代表提供一个履职尽责、发挥作用的平台,其关键在于用好“家”,只有把“家”用好,才能充分体现“家”的功能,显示“家”的活力,保持“家”应有的生命力。要让“人大代表之家”成为代表增强素质、联系群众、开展活动和接受群众监督的平台。
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各市州人大常委会领导及代工委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