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万鄂湘率执法检查组到甘肃检查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5-01-20 18:15:37
万鄂湘率执法检查组到甘肃检查
5月19日至23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万鄂湘带队,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马馼任组长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组对甘肃省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
据悉,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在全国范围内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执法检查。此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作出重要批示: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是全社会的责任。这次执法检查,要重点检查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等情况,增强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制度。
在5月19日下午召开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汇报会上,甘肃省副省长王玺玉代表省政府作了全省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情况的汇报。听取汇报后,万鄂湘对甘肃省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认为,甘肃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出台法规文件,做到了有法可依;加强协调配合,落实部门责任,做到了重点突出;加强司法保护,严格依法办事,做到了“宽严相济”。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逐步形成了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四位一体的保护网络。
万鄂湘指出,党和国家历来十分关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自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作过多次重要讲话和批示。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提高对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法律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全局性的认识,切实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推进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自觉把未成年人保护各项法律规定贯彻到日常工作之中,落到实处。
万鄂湘强调,目前,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社会矛盾凸显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带来了一定的影响,拐卖、性侵、虐待、恶意伤害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屡禁不止,这些伤害未成年人的案件,不仅引起了人民群众的强烈关注,也在考验着我们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能力和严格执法能力。我们要通过执法检查,推动法律实施,督促各有关国家机关、人民团体,进一步完善保护措施、增强保护力度、提高保护能力,努力解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在集中力量解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遭受侵害这一突出问题的同时,以此为突破口,各有关部门齐心协力,密切配合,研究解决与之相关联的社会问题,并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确保法律的全面实施,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增强全社会共同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凝聚共识,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环境。
汇报会由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孙效东主持。来自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民政厅、共青团甘肃省委、省妇联的有关负责人及部分专家学者,教师、家长代表等参加了汇报座谈会。
为了更加深入地了解法律实施情况,全面掌握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5月20日至23日,检查组一行在孙效东的陪同下,先后察看了兰州监狱未成年犯管区、武威市凉州区法院少年法庭、凉州区看守所、张掖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张掖市甘州区大成学校、嘉峪关市儿童福利院、嘉峪关市第二幼儿园、嘉峪关市镜铁区昌盛社区等,围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与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和教师、家长代表进行了座谈。座谈中,大家畅所欲言,纷纷结合工作和生活实际,提出了各自关注的问题和对应的意见建议。
检查中,马馼对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给予了高度肯定和积极评价。马馼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工作,需要来自整个社会以及社会各个方面的共同参与和努力,通过这次执法检查,我们要认真分析和研究发现的问题,确保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交出一份高质量的执法检查报告,提出科学、有效的改进执法工作、进一步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建议,督促有关部门改进工作,促进法律的完善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