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出台整治不作为慢作为方案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5-01-20 18:16:29
7月23日,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效能风暴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出台《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对参加范围、目标要求、整治重点、整治方法、时间安排等作出了明确要求。
近期以来,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为官不为”的错误思想逐渐抬头,抱着“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心态,话好说事不办,消极懈怠,敷衍了事。为此,省效能风暴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决定在全省各级机关开展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根据省效能风暴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精神,结合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实际,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效能风暴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开展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根据方案,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部门和个人包括: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及其党员、干部。开展专项整治的目标要求是: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着力解决机关各部门和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责任不清、管理不严、工作不实、干劲不足、效率不高等不作为慢作为现象,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增强机关凝聚力,努力营造恪尽职守、勇于进取、真抓实干的良好工作氛围,为推动人大各项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作风保障。
方案提出,这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是:(一)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省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任务“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形成的“中梗阻”问题,特别是推进立法、监督、调研和服务代表等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明显滞后的问题。(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二十一条”规定和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改进工作作风“十不准”规定精神不严格、查纠存在问题不力的问题。(三)机关各级党组织和部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疏于教育、监督和管理的问题。(四)部门(个人)之间推诿扯皮,遇到工作任务互相“踢皮球”的问题。(五)履行本部门(本人)职责不到位,不能很好地完成本部门(本人)工作任务,特别是在办理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和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有关工作事项中不得力、不及时、效率不高的问题。(六)不深入研究工作任务和问题,应付了事,工作质量不高以及办文办事不规范、不按程序的问题。(七)工作态度不端正,庸懒散拖,该办的事不办或不及时办理的问题。(八)工作纪律散漫,迟到早退旷工的问题。(九)得过且过,长期不承担或很少承担工作任务的问题等。
整治方法是:(一)自查自纠。机关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工作计划和任务,逐项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对进展缓慢的要采取“问题倒逼”等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对照部门职责和个人承担的任务、责任,逐项检查履职尽责情况。对职责和岗位范围内的工作,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对照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摆出来的问题,逐项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切实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新、老问题。(二)明察暗访。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组、机关党委、纪委和机关效能风暴行动办公室,要根据机关各部门自查自纠和平时掌握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结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二十一条”规定和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改进工作作风“十不准”精神,围绕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九个重点问题,进行检查和暗访,并积极配合省效能风暴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做好对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的明察暗访工作。(三)查处问题。对明察暗访发现和上级交办、领导批办、部门转办、群众举报的各类问题,由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组和机关党委、纪委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查处。对查处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实行“一案双查”,既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又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既严肃追究本部门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又严肃追究纪检部门和人员的监督责任。(四)通报批评。对整治工作不力,查纠问题效果不明显,特别是零查处零报告的单位和部门,视情况公开通报批评。对查处的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五)严格考核。各部门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专项整治的情况,纳入机关年终工作和党建工作考核重要内容。
方案要求,8月20日前,各部门要完成自查自纠,并向机关纪检组和机关党委、纪委报告自查自纠情况;8月底前,机关纪检组和机关党委、纪委要向省直机关工委、省纪检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报送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自查自纠情况报告。8月下旬至10月上旬,机关纪检组和机关党委、纪委要对全机关各部门开展不作为慢作为行为专项治理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明察暗访。10月下旬至12月底,由机关纪检组和机关党委、纪委组织验收组,对全机关不作为慢作为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并向省委、省纪检委和省直机关工委报告整治情况。
近期以来,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为官不为”的错误思想逐渐抬头,抱着“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心态,话好说事不办,消极懈怠,敷衍了事。为此,省效能风暴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决定在全省各级机关开展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根据省效能风暴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精神,结合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实际,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效能风暴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开展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根据方案,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部门和个人包括: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及其党员、干部。开展专项整治的目标要求是: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着力解决机关各部门和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责任不清、管理不严、工作不实、干劲不足、效率不高等不作为慢作为现象,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增强机关凝聚力,努力营造恪尽职守、勇于进取、真抓实干的良好工作氛围,为推动人大各项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作风保障。
方案提出,这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是:(一)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省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任务“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形成的“中梗阻”问题,特别是推进立法、监督、调研和服务代表等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明显滞后的问题。(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二十一条”规定和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改进工作作风“十不准”规定精神不严格、查纠存在问题不力的问题。(三)机关各级党组织和部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疏于教育、监督和管理的问题。(四)部门(个人)之间推诿扯皮,遇到工作任务互相“踢皮球”的问题。(五)履行本部门(本人)职责不到位,不能很好地完成本部门(本人)工作任务,特别是在办理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和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有关工作事项中不得力、不及时、效率不高的问题。(六)不深入研究工作任务和问题,应付了事,工作质量不高以及办文办事不规范、不按程序的问题。(七)工作态度不端正,庸懒散拖,该办的事不办或不及时办理的问题。(八)工作纪律散漫,迟到早退旷工的问题。(九)得过且过,长期不承担或很少承担工作任务的问题等。
整治方法是:(一)自查自纠。机关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工作计划和任务,逐项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对进展缓慢的要采取“问题倒逼”等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对照部门职责和个人承担的任务、责任,逐项检查履职尽责情况。对职责和岗位范围内的工作,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对照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摆出来的问题,逐项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切实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新、老问题。(二)明察暗访。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组、机关党委、纪委和机关效能风暴行动办公室,要根据机关各部门自查自纠和平时掌握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结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二十一条”规定和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改进工作作风“十不准”精神,围绕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九个重点问题,进行检查和暗访,并积极配合省效能风暴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做好对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的明察暗访工作。(三)查处问题。对明察暗访发现和上级交办、领导批办、部门转办、群众举报的各类问题,由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组和机关党委、纪委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查处。对查处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实行“一案双查”,既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又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既严肃追究本部门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又严肃追究纪检部门和人员的监督责任。(四)通报批评。对整治工作不力,查纠问题效果不明显,特别是零查处零报告的单位和部门,视情况公开通报批评。对查处的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五)严格考核。各部门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专项整治的情况,纳入机关年终工作和党建工作考核重要内容。
方案要求,8月20日前,各部门要完成自查自纠,并向机关纪检组和机关党委、纪委报告自查自纠情况;8月底前,机关纪检组和机关党委、纪委要向省直机关工委、省纪检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报送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自查自纠情况报告。8月下旬至10月上旬,机关纪检组和机关党委、纪委要对全机关各部门开展不作为慢作为行为专项治理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明察暗访。10月下旬至12月底,由机关纪检组和机关党委、纪委组织验收组,对全机关不作为慢作为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并向省委、省纪检委和省直机关工委报告整治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