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人大新闻 > 正文

以科学理性的措施保障人大依法履行好职权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5-01-20 16:05:07

近日,甘肃省静宁县人大常委会在提高议事能力上,通过采取根据审议内容确定列席人员范围、报告票决前先征求各方意见等举措,使该县人大常委会的决策更加民主化、科学化。(见本报811一版)笔者认为,这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人大工作方式,提高人大工作水平的一个好典型。
  目前,邀请代表及公民列席和旁听常委会会议已成为各地人大常委会接受代表和群众监督,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拓宽公民有效政治参与的一项有力措施而被广泛采用。但是一些地方更多的是看重这项措施在形式上的意义,而对实际可能产生的效果和作用不太关注。因而也就不会有更科学、更合理、更务实的办法和手段来保证这个举措能起到应有的作用。
  比如是否像静宁县人大常委会这样,考虑到代表们不同的认知水平,将250名市、县人大代表按年龄、职业、履职等情况编为6个组,按照每次会议审议内容和事项有针对性地选择部分代表参加。将代表的个人所长同审议内容结合起来,显然能更好地发挥其管理国家事务的作用。这样做比不考虑代表的个人实际情况,只是盲目地、笼统地完成一个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任务要科学很多;是否像静宁县人大常委会这样,在邀请普通群众旁听常委会会议之前,先积极邀请他们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调研、视察等活动,使群众能真正监督和感受到人大常委会履职的全过程。这样做比只在决策的末端才让群众参与进来显然更能达到增强监督的透明度、满足群众政治参与的诉求这一目的。综观静宁县人大常委会的这些举措,我们能真切地感受到其中的科学和理性。正是这种科学的思路,才使一个普遍的工作有了一个不太普遍的、更具创新、更为有效的措施保障。
  对此,笔者认为,科学发展观绝不是一个简单的定义和枯燥的概念,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也绝不是一次走走形式的活动,而是一种实实在在的、能指导我们生活和工作的思想观和方法论,是一个看得见、体会得到的、能用于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衡量一项工作是不是践行了科学发展观,就是要看这项工作是不是很科学合理、是不是符合客观规律,是不是取得了实际成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来开展人大工作,就是要求人大工作者在工作实践中,要坚持科学务实的思想和精神,以科学理性的思路和措施,保障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好各项职权,并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