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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大常委会聘请第二批立法顾问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5-01-20 16:06:18

为了进一步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加强民主立法、科学立法,提高地方性法规的质量,按照《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则》的规定,821,甘肃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聘请了本届第二批立法顾问。
  据悉,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已于去年6月聘请了第一批立法顾问。今年,省人大常委会从兰州各高校和省律师协会推荐的专教授和律师中,经考察试用,决定再聘请11位专教授和律师作为第二批立法顾问,使本届常委会聘请的立法顾问达到22人。这22人中,从事地方立法研究的老同志4人、从事宏观政策研究的1人、从事律师职业的4人(含兼职1人)、在兰9所高等院校从事法学教学研究的专家学者13人,专业包括法制理论、行政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民族法学、诉讼法学以及农业与农村、环境资源保护、知识产权、金融税务等多个学科。
  省人大常委会聘请的立法顾问,将根据工作需要,对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法规草案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和建议;对法规草案中的重要问题、各方面分歧意见较大的问题或者专业性较强的问题进行论证;接受委托对专业性法规草案的起草、法规评估或者法规草案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提出专题研究报告或者修改建议,以充分发挥他们的参谋顾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