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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来甘调研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5-01-20 16:09:22

915,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锡荣、李重庵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安建率调研组一行来我省,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的修正工作进行立法调研。
  915下午,调研组成员在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有关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草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于2005年出台后,对加快推动我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产生了非常重要的作用,随着国家各种配套规定的出台,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等各种可再生能源产业迅猛发展,太阳能热利用、农村沼气以及其他生物质利用也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是,随着近年来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快速发展,可再生能源法实施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逐步暴露出来,全国人大代表也通过代表议案和建议多次反映,明确要求解决电网规划和建设不适应可再生能源发电发展,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价与费用分摊机制不完善,配套优惠财税政策未能有效落实等突出问题,并建议通过修改完善和有效实施可再生能源法分别加以解决。
  为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有效解决可再生能源法实施中的突出问题,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对可再生能源法三年来的实施情况开展了法律后评估工作,通过调研、座谈和反复论证,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到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进行了初审。
  为了修改完善好可再生能源法,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赴有关省份进行专题立法调研。甘肃是发展可再生能源资源条件较好且亟须加快发展的省份,但由于受经济实力较弱的局限,可再生能源应用水平在全省能源消费总量中所占比重还很低,开发潜力巨大。修改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必将对促进我省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和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座谈会由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志良主持,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省人大财经委员会、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发改委、省建设厅、省农牧厅、省林业厅、国家电监会兰州电监办、省电力公司等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