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卫生厅印发全省甲感疫苗预防接种实施方案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5-01-20 16:12:31
首批疫苗接种10月中旬开始
本报兰州10月12日讯 今天下午,省卫生厅召开全省甲型H1N1流感疫苗预防接种工作视频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并正式印发《2009—2010年全省甲型H1N1流感疫苗预防接种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知情同意、自愿、免费接种”原则,第一批疫苗接种自本月中旬开始,至月底结束。
根据我省人口以及甲感疫情,《方案》确定第一批疫苗优先接种对象是甲感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县级以上城市学生数量较集中的学校师生等。疫苗接种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各市州卫生行政部门在省卫生厅确定的接种人群范围内,可根据疫苗供应量及疫情监测动态变化等因素自行确定,原则上应优先考虑在疫情较重、人口密集、人口流动性大的地区开展疫苗接种工作。以后批次疫苗的接种对象各地根据疫情变化和疫苗供应量确定。
《方案》要求甲感疫苗接种工作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具备预防接种资质的单位承担,首选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和乡镇级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种人员要具备预防接种资格。接种前应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对鸡蛋或疫苗中任何其他成分(包括辅料、甲醛、裂解液等),特别是卵清蛋白过敏者;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病期、感冒和发热者;格林巴利综合症患者;未控制的癫痫和患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严重过敏体质者,对硫酸庆大霉素过敏者;年龄小于3岁者;医生认为不适合接种的其他人员为疫苗禁用人群。
同时,《方案》要求各地建立接种叫停机制,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发生率高于预期或呈明显聚集性分布;出现格林巴利综合症及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患;出现死亡、残疾等严重事件;发生群体性反应或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事件,立即停止接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