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2009年立法计划出台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5-01-20 15:56:56
省人大常委会2009年立法计划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并报省委批准,于2009年2月中旬下发施行。
省人大常委会今年的立法计划编制工作是围绕“依据省情民情,2009年以及今后我省地方立法的指导思想应该如何调整、应该在哪些方面加强”等问题,在广泛进行调查研究,与部分市(州)、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及其“一府两院”有关部门、群众团体、立法联系点的立法联络员深入研讨的基础上进行的。计划本着急需的先立;条件成熟的先立;上位法明确要求制定配套法规的先立;立、改、废并重;重视民族立法等基本原则,充分体现了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其中制定、修订项目10件,预备项目5件。同时,兰州市人大常委会拟报批的兰州市无公害蔬菜发展管理办法、兰州市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和污染防治办法(修订)、兰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以及我省民族自治地方拟报批的甘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修订)、东乡族自治县教育条例(修订)、东乡族自治县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等6个项目也在计划之中。甘肃省城市供热条例(草案)作为招标起草项目也被列入计划。甘肃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修订)、甘肃省全民健身条例、甘肃省宗教事务条例、甘肃省公众参与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等19件调研论证项目进入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