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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冲突集中爆发国务院欲修改《拆迁条例》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5-01-20 16:21:14

据中广网、《半岛都市报》报道,127,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备案审查室官员在采访时透露,国务院正在准备修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目前已经组织了国务院法制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林业局等相关部委局,再次进行前期的立法调研工作。
  今年7月,《中国新闻周刊》曾报道,作为《物权法》的配套法规,原计划在2008年完成修改的《拆迁条例》,修改近两年却尚无音讯。
  127,北京大学5位教授以公民名义致信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废止或修改《拆迁条例》相关条款。当日晚,《半岛都市报》记者致电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备案审查室,该室一位官员在了解了相关情况后表示,目前还没有收到这一建议书;至于能否给北大5位教授反馈,目前还没有建立对公民、法人、其他社会组织提出立法审查建议的反馈机制,正在研究怎么去反馈。
  这位官员坦言:不是不想去反馈。如果这项工作做不好,我们也就成了信访单位了。难度在于法规备案审查多涉及国务院行政法规、地方立法和规章等很多已经成型、生效的规定,怎么去操作,是个问题。

  按照《立法法》规定,对于法规的审查权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行使,由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人大、中央军委提出审查要求,由社会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提出审查建议。

  据悉,2003年孙志刚案发生后,北京大学法学院3位博士就曾以公民身份建言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当时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进行审查;2004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备案审查室成立,并负责对审查要求和审查建议进行先期研究,确认是否进入启动程序,然后交由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是审查法规备案、下位法与上位法(尤其是《宪法》)的冲突和抵触的专门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