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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内需为主需要制度的改变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5-01-20 16:21:53

余孚在2009年第10期《炎黄春秋》撰文认为,改革中的一个指导思想是,国有企业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主体,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国有企业花了差不多30年也没有改好,最大的问题就是责权不清。产权制是在私有经济中发展起来的。在私有制中,产权制在法律上,法人要负什么责任是清楚的,但在国有制企业中,产权是国家所有,但是国家对国有企业的财产不可能直接承担法人权利和责任,国有企业的财产由派去的代表负责,正好近水楼台先得月,国家的财产就成为他们挖之不竭的金矿。因为这是国家的财产,有机会捞就不能放弃。国家尽一切条件从各方面向国有企业输血,财政注资、定期补贴、国际国内资本市场融资、股票市场每一次都由国家用政策鼓励其发展,目的就是为国有企业融资,甚至一个国有企业成了空壳,还能到市场去圈钱,直到把股民的钱袋掏空为止,才算这一轮股市结束。
  为了解决国有企业的改革问题,国家想出了许多办法,但是企业总是困难,原因是企业总是缺乏资金。1994年以后国家下狠心拿出2万亿元为企业三年解困,3年过去了,企业依旧困难。实际上我国的投资从来是十分巨大的,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透露,我国社会总投资2007年超过13万亿元,2008年可能超过17万亿元,2009年预计20万亿元,其中大部分是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投资。这些天文数字的投资大部分是投向国有企业,依然解决不了国有企业的困难,投资依然没有效率,并不能增加人民的收入扩大内需,原因是国有企业是一个无底洞,下面还有一个权力阶层在张着大嘴等着呢!这就是我国缺乏内需的原因。权力垄断,权富民穷,历史上就是如此。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
  对私有经济,在我国宪法的多次改革上,都得不到与国有企业的平等待遇。在宪法上1982年还没有提到私有经济,到1988年才提出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2004年提到对私有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其发展,2006年才由国务院发布非公经济36条,对鼓励、支持和引导提出具体办法,但是在实行中阻力重重。而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真正能够创造利润,增加税收和增加就业的却是私营企业。在国有经济垄断迅速增长的情况下,民间经济的经营是十分困难的。尽管如此,占GDP的贡献率仍达2/3,吸纳新增就业率仍达80%,真正能够产生效率的还是民有经济。
  权力的绝对集中造成的另一个恶果是党和政府机构的惊人膨胀,2007年和2008年参加两会的代表和委员都反映了这个问题。我国的公务员职务消费从1978年到200528年中增长了140倍,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从1978年的4%达到2005年的24%,将近1/4的财政总收入用于公务消费,每一个中国人负担的行政管理费平均从20.5元增加到498元,每100万美元的GDP负担的公务员人数同外国比较,中国为39人,美国为2.31人,日本为1.38人,中国相当于美国的17倍,日本的28倍。这还是从财政开支的比较来计算的,至于几乎普遍性的贪污腐化的收入更加无从计算,数量更是惊人。
  在不改变原有制度的基础上引进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制度,给权力拥有者以前所没有的机会,形成了以权力为中心的财富运动的涡流。所有人民创造的财富都随着这种涡流最后流向权力中心,形成以权力为中心的财富集中的经济体系,从而造成贫富差距迅速扩大。13亿人民的购买力难以提高,严重的失业问题无法解决,内需的缺乏,所有这些都成为改革前那种制度的痼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