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人大新闻 > 正文

努力做好代表工作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5-01-20 16:23:11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洛桑灵智多杰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代表工作做得如何,直接关系到国家权力机关作用的发挥。1979125日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正式设立常委会后,从此我省的人大代表工作真正摆上重要地位。30年来,我省的人大代表工作始终围绕提高代表履职水平、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这个主题,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


  一、加强制度和机构建设,夯实代表工作的基础


  制度和机构建设,是做好代表工作的基础。我省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根据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从1985年起,先后制定、实施了常委会联系代表办法、代表持证视察办法、实施代表法办法、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等多件法规和规定,使代表工作做到了依法办事,有章可循。尤其是2005年中央9号文件颁发后,中共甘肃省委下发59号文件,批转了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发〔2005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全省各级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度建设的意见》,为加强新时期代表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规定,为开创人大代表工作的新局面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同时,省人大常委会在省委的领导和支持下,加强了代表工作机构建设。省人大常委会成立伊始,在常委会办公厅内设立了代表联络处,负责代表联络工作。为了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19924月,又在办公厅代表联络处的基础上,设立了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提高了机构规格,拓宽了工作内容,提高了服务质量。2005年,为加强代表的联络工作,我们又在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内增设代表联络处,在市、州人大常委会确定了专职代表联络员。经过30年的发展,目前,我省代表工作机构和人员配备基本适应代表工作的需要,职责任务明确,服务保障有力。


  二、加强代表培训,提升代表履职的水平


  地方各级人大履行职责,涉及经济、政治、法律、文化、科技、教育、卫生、环保及社会生活等诸多方面的内容。人大代表的素质直接关系到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权力机关的职责。在我省人大设立常委会以来的7届人大代表中,每届代表将近70%是新当选的代表。针对这种情况,省人大历届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的培训工作,采取了初任培训、履职培训、专题培训、研讨交流等多种代表培训工作措施。在代表任期的第一年和第二年,坚持对代表进行初任培训和履职培训,主要组织代表普遍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监督法等法律和有关法规,使他们明确代表的职责和义务,了解和掌握代表履行职责的途径和基本工作程序,为尽快进入角色、依法履行职责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和工作基础。在代表任期的后几年,我们注重对代表进行专题培训和履职的研讨交流,主要是在提高代表议案和建议质量、增强参政议政能力等方面下工夫。我们这一届省人大常委会,在不到两年时间中,已经举办了5期代表培训班,4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和400多名省人大代表参加了集中培训,有效地促进了代表能力和素质的提高。


  三、积极开展代表活动,拓宽代表履职的平台


  代表活动是代表在闭会期间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形式。省人大历届常委会,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要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组织代表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通过各种途径拓宽代表履职的平台。
  一是指导代表开展小组活动。每届新代表当选后,我们都要印发《代表小组活动安排意见》,指导市、州人大建立健全省人大代表活动小组,从指导思想、活动内容、组织形式等方面对代表小组活动进行规范,提出要求。
  二是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活动。我们每届常委会每年都要组织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围绕全省重点工作、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今年,我们以专业代表小组为主体,分组对全省应对金融危机情况全省农村扶贫开发情况等问题进行了视察和调研,向有关部门反映和提出意见、建议46条。
  三是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从1983年省五届人大常委会末期开始,建立了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要求常委会的驻会组成人员每年抽出一定时间深入基层,走访代表。从1998年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开始,常委会组成人员在普遍联系代表的同时,每名组成人员确定二至三名在基层工作的省人大代表作为经常联系的对象。我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产生后,常委会组成人员共确定161名基层工作的省人大代表作为固定联系对象,占省人大代表总数的31.6%。常委会组成人员采取走访、电话、信函、约请、座谈等方式,联系基层人大代表,收集代表意见建议,为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决定重大事项、修改法规草案等提供民意依据。


  四、加强代表议案、建议督办,提高代表议政的实效


  代表提出议案和意见、建议,是代表行使职权、履行职务的有效途径。我省人大常委会加强了代表议案和意见、建议的提出和督办工作。
  一是加强对提出议案和建议的指导。近年来,我们在每次人大代表培训班上,都要把提高代表议案和建议质量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辅导。自2003年以来,每次人代会前,我们都要印发《关于代表团、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注意把握的事项》等,倡导代表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从2007年开始,在省人大常委会每年召开的全省人大代表工作座谈会上,我们都要就如何提高代表议案和建议的质量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
  二是不断改进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的方法。我们对省人代会期间的代表建议,统一梳理,及时交办,明确具体要求。在工作实践中形成了领导带头、单位主办、政府督察、人大督办的办理机制,保证了办理工作依法有序进行。1979年省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共计22028件,大都得到了较好的办理。特别是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以来,代表在大会上提出的代表议案和建议都能按照法定时限办结答复,每年“A类(已经办结)“B类(正在办理)的建议、意见占到总数的60%以上,代表满意率逐年提高,2008年代表满意率达到96%
  三是加大了代表议案和建议的督办力度。从2003年开始,建立了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重点督办代表建议制度,常委会每位副主任每年从代表建议中有侧重地各确定一件,作为重点督办件,亲临办理现场,督促解决代表建议中提出的问题。从2006年开始,又增加了各专门委员会重点督办代表建议制度。通过深入基层,联系代表,调查研究,发现问题,有力地促进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截至目前,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督办代表建议52件,各专门委员会督办代表建议51件。各承办单位也强化了与代表的联系和沟通,采取走出去、请进来、面商办理、电话征询意见、二次答复等方式,提高了办理质量和效率,受到代表和当地干部群众的好评。


  五、做好服务保障,激发代表作用的发挥


  各级人大常委会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是代表之家,全心全意为代表做好服务保障,是各级人大常委会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此,我们省人大常委会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保证代表的知政权。坚持每年给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寄送有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文件和资料,保证代表能及时了解全省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同时,我们还有计划地邀请代表列席省人大常委会,安排代表参与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立法调研等,听取他们的意见。
  二是维护代表的合法权益。近年来,我们省人大常委会将过去的代表上门找改变为上门找代表,平时通过上门走访、电话和信函等渠道,同代表保持密切联系,了解代表依法履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努力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使他们能尽心履行代表职务。
  三是提供物质保障。2006年以来,我们还将省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由原来的几百元提高到1800元,较好地解决了基层代表活动经费不足的问题。
  四是积极宣传代表的履职情况。我们在省人大常委会主办的《人民之声报》、《人大研究》和省内主要媒体上,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人大代表开展活动的情况,宣传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和为民服务的先进事迹,激发了广大代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和责任感,扩大了人大代表的社会影响力,为代表更好地依法履职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地方人大常委会走过了30年的光辉历程,人大代表工作也在不断完善、不断加强、不断提高。我们的体会是,要做好人大代表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必须不断提高代表的综合素质,必须积极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必须与时俱进、开拓创新。30年来,代表工作从最初的不规范到规范、代表活动从最初的单一到现在的丰富多彩、代表履职从最初的表面化到现在的不断深化,都是我们在工作实践中认真坚持这四个必须的结果。今后,我们要进一步在实践中不断总结,不断探索,为人大代表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而共同努力。
  (本文系作者20091221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的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座谈会上的书面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