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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将请人大代表对终结信访事项公开评议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5-01-20 16:24:17

今后,信访群众有理没理,责任主体有错没错,要请人大代表等评议员来评议。辽宁省沈阳市17日出台《终结信访事项公开评议暂行办法》,将对信访群众不服的终结信访事项在阳光下进行公开评议。
  该办法规定,已经履行信访事项三级终结程序,对复核意见不服的信访事项;未履行信访三级终结程序,但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及以上组织认定不予支持的信访事项;信访人已同意处理意见,并作出息访保证承诺,再次的同一信访事项。凡是符合三种情形之一的,由信访人提出书面申请方可进行公开评议。评议员由公开评议机关根据信访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新闻工作者和信访人居住地社区负责人等。
  据了解,公开评议是指沈阳市联席会议办公室以召开评议会议的形式,通过质询、辩论、评议、合议等方式,查明事实,分清责任,依法处理信访问题的程序。公开评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注重证据,有错必纠;充分尊重信访事项涉及各方人员合法权益和信访人自愿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