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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灰色”住房助长奢靡之风 专家吁实施申报制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5-01-20 16:26:10

 


实施官员住房申报制度,这并不存在法理上的障碍,而是官员公权性使然,也是 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李成言教授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但在现实中,大多数中高级官员的住房感受,却显然与普通百姓的感受有很大差别。在高房价时代,很难看到这些官员有做房奴的压抑,更看不出有房价飙升带来的焦虑感。”

  而一个不可忽视的事实是,在以往落马的贪官中,大多都有以下显著罪证,即包养情妇、受贿、多套住房,甚至还拥有别墅。

  这是一些典型的案例。原上海浦东新区副区长康慧军因为利用职权低价购房24套,其中8套已经出售,获利达1600余万元;原上海外高桥保税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处处长陶建国,共接受开发商贿赂29套房产,并将其中28套房产出租,被称为“炒房处长”;原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戴国森案发后,办案人员从其住处搜查出十多本房产证,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