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人大新闻 > 正文

两会热点调查:68%网友认为拆迁冲突责任在强拆方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5-01-20 16:26:31

 


  人民网北京22日电 2010年全国两会三月将在京召开,公众最关心哪些问题?日前,

  调查结果显示,“依法拆迁”的关注热度排在网友最关注的十大问题的第四位,其中68%参与调查的网友认为强制拆迁引发的冲突事件责任在强制拆迁一方,65%的网友认为物权法是上位法,《城市拆迁管理条例》应该服从它,54%的网友认为应该修改尽快《城市拆迁管理条例》。

  拆迁补偿要按照市价评估 杜绝与民争利

    
提到拆迁大家所能想到的关键词,80%网友选择的是野蛮拆迁,此外对网上热议的一些强制拆迁事件,68%网友认为责任主要是在拆迁一方。拆迁不依法已成为损害百姓利益的主要原因,网友认为,补偿标准要按市场价评估确定,拆迁方要说到做到。

  上海长宁朱敏峰 IP222.73.95. 拆迁不依法已成为损害百姓利益的主要原因,补偿标准要按市场价评估确定,希望各地政府做得到。

  网友 IP121.14.234. 依法拆迁应该充分补偿协商一致达成协议才能拆迁,不能强买强卖低价收购不成就强拆强抢!

  网友 IP221.192.148. 取消所谓的公共利益就好了。一律实行市场价。你拆迁了也是建房,给人的太少,房价售的太高,杜绝与民争利。

  网友 IP60.217.232. 拆迁人那么不择手段,图的是什么?显然,拆迁人想获得的东西不是房屋,而是房屋所占用之土地,更准确地说是房屋所占用的国有土地的建设使用权。但,个别地方的拆迁政策就是以这个混乱的概念为基础,结果导致种种问题:比如,评估拆迁的补偿标准,是对什么的评估?房屋的价格?可房屋建筑成本能有多少钱?因为回避土地产权,给了一些地方政府和开发商压低补偿标准的有力借口。这是拆迁引发纠纷、冲突的根源。拟议中的征收条例必须走出这个陷阱。为此,它当然不应再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条例》,而应考虑改称“国有土地上土地产权征收条例”。被强制出让土地产权的市民是“土地产权持有人”。事实上,市民们就是这样的土地产权持有人。

  东方 IP60.217.241. 商业拆迁应该与被拆迁户形成自愿。平等。公平。不应该强拆。有些老百姓的房子在街面上。正在经商。开发商要盖大商场。随便给个价就让人家迁。应该按商业与住宅的中间价赔赏。

  要杜绝借拆迁“发洋财” 禁止违法圈地官商勾结

    
有网友指出,现在有些地方在拆迁中引起了很多百姓不满,
,破坏社会和谐影响稳定发展,希望政府尽早颁布新拆迁规定,对那些在拆迁工作中打击报复与发洋财的人员进行清理。政府改变观念,从大局出发,为最广大人民利益出发,保护老百姓合法权益,坚决杜绝违法圈地的官商勾结。

  网友 IP125.34.150. 禁止地方政府参与开发土地,拆迁。

  网友 IP221.192.148. 希望政府对那些在拆迁工作中打击报复与发洋财的人员进行清理。这些人是造成拆迁悲剧的最大祸首!

  网友 IP218.25.106. 依法拆迁问题在政府行政职能的实际操作中,对法律规范失去了正确把握,违法暴力拆迁,并受不到惩罚,监督,形成了行政执法犯法。法律的不完善与法律程序的不连贯,导致拆迁法与物权法相抵,工商管理法与企业发展相矛盾……行政职能“决策”与“作为”权力没有法律规范条列的监督与惩罚,行政执法,变成了以职能权力代替法律法规。这是当下社会最不和谐的存在。

  网友 IP59.175.130. 现在全国有些地方的拆迁引起了很多市民的不满,破坏和谐社会的稳定发展,希望政府尽早颁布新拆迁规定,服务社会,服务人民,而不是单纯的为了利益!

  网友 IP59.175.131. 反对将危房改造列为公共利益!这是地方利益集团为商业利益合法化塞进的私货,违反合同法规定。修改拆迁法规,只能修改违法部分,不能将违法的东西合法化!

  网友 IP221.204.248. 在旧城改造过程中,涉及到社区服务中心或者是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搬迁,政府应该在规划中留出此项目需要的标准使用面积,而不是挂在嘴上,这直接关系到民生的实际问题,也免去了基层人员的生存顾虑。因为在实际的拆迁中,我们面对的是一群只是一味计较价钱的无德商人,我们连买的机会都没有商量的余地。请把我们这样的意见带到两会,谢谢您了!

  网友 IP222.73.95. 政府改变观念,从大局出发,为最广大人民利益出发,依法拆迁,保护老百姓合法权益,不要违法圈地高官商勾结,不要让老百姓“因拆制贫”,这是破坏市场经济。

  网友 IP61.175.171. 拆迁要合情合理合法为人民服务要做到实处。

  网友 IP202.100.93. 暴力拆迁的根源是地方政府的背后支持。应当认真追查政府违法行为,严格查处,否则,即使修改了《拆迁条例》,暴力拆迁永远也不会停止。中国的民主法制什么时候才能完善?

  心不在 IP59.57.12. 感谢五位学者!如果拆迁不是为暴利,还会有那么多官员强行、野蛮拆迁吗?

  网友 IP218.25.106. 暴力拆迁应该追究执法者的刑事责任,一些地方政府无视国家法律法规乱用手中权力,对拆迁户实施暴力拆迁,严重损伤群众利益。

  应废除现行拆迁条例 尽快修改出台新条例

    
调查显示,54%的网友认为应该修改《城市拆迁管理条例》,关键的问题是许多拆迁者有法不依,希望此次新的拆迁办法出台后,国务院及各上级部门加大监督力度,最大限度地保护群众利益。

  网友 IP202.100.93. 修改拆迁条例,最关键要注意以下几点;现行的拆迁条例应该赶紧废除,尽快修改出台新的条例。 其实拆迁管理条例司法解释能出台一切问题就解决了,新条例问题太多!

  一、政府不能直接参与拆迁,管理部门的职责要依法办事,不能拆管不分;

  二、补偿标准要由市场化评估确定,政府不能以文件规定补偿标准。

  三、必须是明确规定的公共利益,必须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非公共利益和农民承包经营土地上的拆迁应当另有规定。

  四、必须最大限度的保护群众利益。

  网友 IP61.164.153. 物权法实施后,“钉子户”是否可以强拆,关键是看拆迁后将建设什么项目。如果是商业项目就没有理由征收。请问为什么我们所在地块用于房地产开发还要对我们进行强制拆迁???

  成都市‘不依法改造正确’受害 IP121.14.234.★ 拆迁条例改不改无所谓,解决有法不依的问题才是关键!再多再好的政策不执行又有何用?强烈要求严惩与中央对着干的官员!

  危房改造受害群众 IP121.14.234. 其实拆迁管理条例司法解释能出台一切问题就解决了,新条例问题太多!违法的东西反而合法化了!会引发更多矛盾!关键的问题是有法不依!

  东方 IP60.217.241. 希望新的拆迁快点出台。不然还会有唐福珍事件发生。商业拆牵要被拆牵户自愿,公平的赔偿。

  网友 IP61.175.171. 希望此次新的拆迁办法出台后,国务院及各上级部门加大监督力度,制定切实有效的办法督促下级政府下级部门认真落实新办法的精神,并根据新办法的规定修改当地的拆迁管理办法,根据实际情况出台相应政策。同时希望新办法出台后,能够出台相应的解释或具体细则,并且以文件的形式确定下来,解释应具体、广泛公开、数据明确、通俗易懂,尽量避免拆迁时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再惹争议。另外,建议在公告拆迁登记或更早就向被拆迁人张榜告知相关的政策规定,安置原则等老百姓关心的问题,使被拆迁人心中有底,不至于胡乱猜测甚至对拆迁人产生不必要的误会。

  农村土地被征要纳入条例 应重视失地农民养老问题

    
有网友指出,现在绝对多数的强征强拆都在农村发生。农村土地被征用,未得到分文补偿,只给转为非农户,养老如何解决?同时,网友认为拆迁条例应该把强征农村集体土地的也纳入其中,让农村拆迁问题不再伤害老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