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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农委、农办召开《甘肃省林地保护条例》立法调研座谈会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5-01-20 15:57:33

200951820日,省人大农委、农办在天水市召开了《甘肃省林地保护条例》立法调研座谈会,参加会议的单位有省人大农委、农办,省政府法制办,省林业厅和天水、平凉、庆阳、定西4个市的人大常委会、林业局、法制局,省人大农委主任委员程正明、副主任委员朱红、王家勋,省人大常委会农办副主任于效庆,省林业厅副厅长火统元,省人大立法顾问马斌,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曾施霖及4个市的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出席会议,会议开的既紧张热烈,又富有成效。


今年初,省人大常委会把《甘肃省林地保护条例》列为了今年立法的制定项目,并拟定于7月份提交常委会审议。为了做好立法前期工作,提高立法质量,保证草案按时提交常委会审议,农委、农办在提前介入开展省外调研的基础上,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书面征求意见与座谈会相结合、分散调研与集中讨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省内调研。这次调研座谈会以林地保护立法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地保护立法的必要性与紧迫性以及《甘肃省林地保护条例(草拟稿)》具体条文的可操作性为重点,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会上与会人员畅所欲言,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共提出了21条具体修改意见。针对这些意见,会议期间农委、农办与省政府有关部门对条例草拟稿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使条例草拟稿进一步完善,并向与会同志作了反馈。


参加会议的同志一致认为,我省干旱少雨,荒漠化问题十分严重,环境保护特别是绿化国土、保护现有林地意义重大,制定林地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十分必要,时机也比较成熟,应尽快制定实施。同时,采取召开立法调研座谈会这种方式,是一种改革和创新。会议采取事先印发条例文本,要求逐条修改,使各地都有了充分的准备。这样做,一方面可以直接听取各地的汇报,对各地的意见加以分析对比,真正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另一方面又可以让没有立法任务的市州人大学习立法过程,领会法治精神,更好的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参会同志还建议,今后多采取这样的方式,搭建互通情况、互相学习的平台,以加强省人大与市州人大以及市州人大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共同努力,保证人大工作的依法、有效、顺利开展。
                                              
省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