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人大新闻 > 正文

省人大常委会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二次会议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5-01-20 16:35:29

朱志良出席会议并讲话



56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二次会议,传达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上海召开的全国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座谈会精神,汇报了前一阶段我省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进展情况,宣读了省人大常委会地方性法规清理标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朱志良出席会议并讲话。朱志良强调,要理清工作思路,抓住工作重点,落实好相关措施,扎实有效地开展好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  
  朱志良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上海召开的全国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座谈会是一次很重要的会议。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法规清理的任务和要求,特别是针对有的地方提出,不一致、不适应、不协调、操作性不强等提法比较原则,建议明确具体标准的问题,这对于我们当前做好这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希望各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会议精神,理清工作思路,抓住工作重点,落实好相关措施,扎实有效地开展清理工作。
  朱志良指出,要抓紧工作进度,确保在规定期限内按计划完成清理工作任务。他说,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大部分单位的清理工作正在有计划、按步骤、积极稳妥地推进,总体上进展比较顺利,但也有少数单位和地方进展缓慢。从工作量上看,这个阶段是整个清理工作最为重要的环节,这个阶段工作做得好不好,不仅关系各方面梳理查找问题的成果能否切实得到体现,而且关系整个法规清理工作的质量。从时间上看,各单位要在7月底之前完成对口单位和部门法规清理的审查工作,提出修改、废止的处理建议,并形成书面材料向常委会清理办公室报告已经相当紧张。对此,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这个阶段的工作,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做到边清理边上报,完成一件上报一件,以便给法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留出一定的时间统一审查。省人大各专委会要加强对政府部门的督促工作,确保政府部门清理意见建议的及时反馈,确保按时完成地方性法规清理任务。
  朱志良指出,要积极稳妥地解决清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他说,《关于做好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的意见》提出的清理工作中的不一致、不适应、不协调、可操作性不强、具体标准不好把握的问题,大家建议明确具体标准。对此,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从对法权、法条和法意的理解,借鉴兄弟人大的经验,提出了一个比较具体的判断标准,希望大家从本单位和本地实际情况出发,认真学习,积极实践,从有利于形成共识出发,边实践边完善,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及时协调解决问题。
  朱志良强调,要发挥好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和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主导作用,协同做好工作。两委要在省人大常委会领导下,充分发挥主导作用,一是要集中精力、集中时间、深入研究、严格把关,切实负起责任,积极掌握主动,保证工作进度和质量,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二是要加强和有关部门的沟通。我们很多法规是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工作部门负责起草的,他们对情况比较熟悉,两委在研究这些法规的处理意见时,要多听专门委员会的意见,要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要充分与其交换意见,达成共识,积极取得各方面的支持,严格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认真做好第一阶段的法规清理工作,推动我省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再上一个台阶。
  据悉,这是继312省人大常委会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之后召开的第二次会议。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及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