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罗笑虎在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上强调 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有效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5-02-15 07:22:58
2月9日,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十二届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并就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学习贯彻中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罗笑虎主持会议并讲话。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孙效东传达了省十二届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周多明、李慧、马青林,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党组成员、机关党组书记张绪胜参加会议。
罗笑虎讲话时说,要把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把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精神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认真履行职责,全面落实“3783”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体系,认真抓好落实。必须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切实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严格依法依纪依规办事,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责任。要持续反对“四风”,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工作,努力形成靠制度选人、用人、管人的良好氛围。
罗笑虎指出,要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有效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作用,认真做好立法、监督等方面的工作。要加强反腐倡廉地方立法,完善反腐倡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细化简政放权方面的法规制度,健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制度规范,努力筑牢反腐倡廉的法治基础。要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督,综合运用听取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以及询问质询权、特定问题调查权、撤职罢免权等手段,切实加强对执法、司法等公共权力运行的监督,有效制止和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腐败现象的发生。要加强和改进干部任免工作,把廉洁自律情况作为任免干部的重要标准,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廉政承诺等制度,真正把德才兼备、公正廉洁、执政为民的优秀干部任命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发挥各级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引导和组织代表在参与反腐倡廉立法、监督法律法规实施、反映群众意愿诉求、监督公务人员廉洁从政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相关负责人列席了会议。(记者 高勇)
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罗笑虎主持会议并讲话。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孙效东传达了省十二届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周多明、李慧、马青林,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党组成员、机关党组书记张绪胜参加会议。
罗笑虎讲话时说,要把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把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精神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认真履行职责,全面落实“3783”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体系,认真抓好落实。必须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切实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严格依法依纪依规办事,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责任。要持续反对“四风”,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工作,努力形成靠制度选人、用人、管人的良好氛围。
罗笑虎指出,要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有效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作用,认真做好立法、监督等方面的工作。要加强反腐倡廉地方立法,完善反腐倡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细化简政放权方面的法规制度,健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制度规范,努力筑牢反腐倡廉的法治基础。要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督,综合运用听取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以及询问质询权、特定问题调查权、撤职罢免权等手段,切实加强对执法、司法等公共权力运行的监督,有效制止和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腐败现象的发生。要加强和改进干部任免工作,把廉洁自律情况作为任免干部的重要标准,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廉政承诺等制度,真正把德才兼备、公正廉洁、执政为民的优秀干部任命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发挥各级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引导和组织代表在参与反腐倡廉立法、监督法律法规实施、反映群众意愿诉求、监督公务人员廉洁从政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相关负责人列席了会议。(记者 高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