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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在甘南临夏检查时指出 将法律的强制性变成所有人日常行为的自觉性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5-05-26 09:29:48

  5月20日至23日,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赴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玛曲县、碌曲县、合作市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县、临夏市开展执法检查。检查组指出,保护水源就是保护我们自己,要进一步加强水污染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工作,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变成所有人日常行为的自觉性。
  据介绍,甘南藏族自治州将水污染防治工作与全州整体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全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连续7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甘南藏族自治州重点排查了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安全隐患,查处违法建设项目4个,确保了饮用水源保护措施的全面落实和饮用水质的稳定达标。同时,积极开展黄金冶炼、畜禽养殖、尾矿库坝等的环境风险排查,从源头上防范环境风险。
  甘南藏族自治州积极开展住宿餐饮业、各河排污口、河道无序采砂、公路建设破坏生态环境、水电站下泄流量不足等5个专项整治活动,查处了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
  甘南藏族自治州对全州屠宰、肉食品、乳制品加工企业进行了逐一排查,严肃查处了私设暗管偷排、废水直排的严重违法行为。针对存在的环境问题,对13家屠宰、肉食品加工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2008年以来,州县市环保部门共现场检查涉水建设项目和排污企业37家,出动执法人员1160人次,依法查处涉水环境违法行为10余起,切实有效地将水环境隐患消除在了萌芽状态。
  临夏回族自治州重视水污染防治源头监管,组织水利、国土、公安、环保等部门,每年开展2次以上的专项执法行动,对影响水环境安全的制革、洗毛、化工、屠宰等重点行业开展拉网式排查,及时发现处置突出环境问题,有效防止水污染事件发生。
  去年以来,临夏回族自治州开展大气污染、水污染及农村面源污染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和全州环境污染重点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已摸排出各类污水排污口71个,其中黄河流域40个、大夏河流域15个、广通河流域9个、洮河流域7个,并分类制定整治措施、限期整治到位。
  对偷排、直排、擅自停用污水处理设施等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去年以来,临夏回族自治州共处罚企业15家;对河道内无证采砂、滥采滥挖的坚决清理整顿,目前共拆除采砂场16家。同时,积极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杜绝企事业单位利用渗井、渗坑等倾倒偷排废水以及勘探、采矿等行为。
  健全完善地表水、地下水及工业污染源环境监测制度,临夏回族自治州共设置16个水源地监测点位和4个地表水监测断面,定期对水质进行监测,2014年全州监督性监测完成率为100%,监测结果在州内媒体及时公布,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检查组指出,要对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集中掩埋,对城镇及农村的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填埋,避免露天堆放的垃圾遇水进入河流。同时,要加强管网建设,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能力。
  检查组要求,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河道无序采砂、非法探矿采矿等行为,加强对工矿企业监管,保证污水达标排放。要及时收集处理草原上的垃圾,对疫病牲畜尸体进行无害化处理填埋。加大水电站下泄水量监管,保障生态用水。
  检查组强调,保护水源就是保护我们自己,要进一步加强水污染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落实工作,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变成所有人日常行为的自觉性。各州县要摸清境内有多少污染源、多少排污口,进行源头治理。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依法对重点污染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从源头上杜绝污染现象发生。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及时向省人大常委会反映水污染防治工作进程,加强信息交流。(记者 王仲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