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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的司法体制多“晒太阳”——甘肃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审议法检两院司法公开工作报告综述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5-08-08 07:52:19

  2015年7月27日至31日,甘肃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司法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同时,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省人民法院、全省人民检察院推进司法公开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也提交本次常委会进行了审议。

让我们的司法体制多“晒太阳”
——甘肃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审议法检两院司法公开工作报告综述
 
  据了解,近年来,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为目标,坚持“依法、全面、及时、规范、便民”原则,认真贯彻宪法法律和有关规定,与时俱进,司法公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制度措施
【法院】
  2014年1月,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全省法院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建设目标、具体要求、建设内容、完成时限。
  先后制定《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执行信息公开目录》等9项规范性文件,对全省法院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的公开范围、公开时间、公开方法、公开程度及公开对象等作出了明确规定,统一、规范了司法公开工作。
  省市县三级法院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将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形成“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与审判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督促。
  制定《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办法》、《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公开标准》,规范执行案件信息录入与公开范围。
【检察院】
  自2013年11月,我省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深化检务公开制度改革试点省份后,省人民检察院专门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兰州、张掖等4个市级检察院,白银市白银区、岷县等5个基层检察院作为试点单位,逐步推行案件程序信息公开查询、法律文书公开、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等改革措施。通过检务督查、包联督导、试点工作“一月一报”等措施,强化对检务公开的审核把关、督导检查和对账盘点,及时了解掌握各地工作进展,推动试点院加快工作节奏、提高工作成效。
  先后制定《关于全面推进检务公开的意见》和《贯彻落实〈意见〉的分工方案》,对检务公开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重点任务和组织保障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将工作任务细化为3个大项20个子项,逐一确定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进度、时限和标准,指导全省检察机关检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在充分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及时研究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进检务公开的意见》和《贯彻落实〈意见〉的分工方案》,对检务公开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重点任务和组织保障等作出全面部署,并将工作任务细化为3个大项20个子项,梳理出4大类25种具体应公开的检务信息,逐一确定公开方式、公开时限、公开标准、公开部门以及公开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确保每项任务有人盯、有人管、有人促、有人干。
  作为省人民检察院重点推行的6项检察改革方案之一,《关于全面推进检务公开的意见》已经省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下发全省检察机关全面实施。
  市、县(区)检察院精心组织,把检务公开列为检察工作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对拓宽范围、丰富手段、强化保障三项重点工作进行任务分解,明确相关责任。
注重信息化建设 构建现代化公开平台
【法院】
  率先建成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和审判信息中心、执行指挥中心、综合集控中心、新闻发布中心等“四大中心”,开发了审判委员会多媒体会议系统、电视电话会议系统、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等“四大系统”,公开平台现代化水平居全国前列。截至目前,全省法院累计投入信息化建设资金1.12亿元,建成省、市、县三级法院和人民法庭四级司法公开网网站集群,实现了网上办案系统与司法公开平台的安全输送、有效对接,各类信息一次录入,资源共享,既实现了信息化办案、智能化管理、全过程监督,又具有公开查询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和法律法规,及庭审直播点播、网上预约立案、远程视频接访等功能,有效推进了司法公开的全面、准确、及时、规范和便民。
  加强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信访接待大厅建设,设置电子公告屏、触摸式查询机,印制诉讼指南等纸质媒介,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多元化、高效率的诉讼流程服务,为群众提供业务咨询、案件信息查询、视频接访等,将司法公开与为民服务有机结合。其中,全省107个法院设置了视频接访室。2014年以来,通过视频接待信访群众560多人次。
  落实庭审旁听制度,对公开审理的案件允许社会公众及新闻媒体旁听,特别是对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干部和群众代表旁听观摩,扩大公开审判的影响力。
  除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方式公开外,利用网络、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手机短信等新媒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在线交流、咨询服务和法律解读,开辟民意表达的新渠道。
  通过开展“公众开放日”、“庭审观摩”、座谈会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街道群众等开展视察、旁听庭审,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让社会各界更多参与、监督审判工作。
  在全国法院率先推出“执行监督专用邮资信封”制度,向申请执行人告知其享有的权利义务及执行人员行为规范,得到了当事人的积极评价。
【检察院】
  2014年8月,按照高检院统一部署,率先完成案件信息公开系统的上线运行部署工作。
  通过推行每日网上巡查、条线业务督导、数据定期通报及系统专项培训等措施,强力推进全省检察机关检察法律文书网上公开、重要案件信息网上发布和案件程序性信息网上查询等公开业务,快速提升了挂接系统的检察院数量和系统运行质量,在方便诉讼当事人、代理律师和群众实时进行网上查询的同时,有效杜绝了暗箱操作。截至目前,全省共113个检察院全部挂接了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实现了全省检察案件信息在互联网全面公开。
  加强信访接待大厅、案件管理中心建设,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多元化、高效率的诉讼流程服务,为群众提供业务咨询、案件信息查询、控告申诉举报受理、律师接待、视频接访、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将检务公开与为民服务有机结合。
  加快推进省市县三级院门户网站集群建设和“两微一端”(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平台建设,14个市州院及多数基层院完成了门户网站的设置或改版升级,建立了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利用网络、“两微一端”、手机短信等进行信息发布、在线交流、咨询服务和法律解读,开辟民意表达的新渠道。全省检察机关累计发布信息11万多条,新兴媒体逐渐成为检务公开的新阵地。
  通过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街道群众、新闻媒体座谈、视察,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扩大公众对检务公开工作的了解,让社会各界更多参与、监督检察工作。
  依托“两联系、两促进”和“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中设立的驻企业检察服务室、乡镇检察室和村级检察联络室,构建集联系群众、检务公开、提供法律服务、预防职务犯罪、获取案件线索和参与社会治理于一体的检察服务网络,将检务公开向基层延伸。
紧扣核心 全面拓展公开内容
【法院】
  除法定不能公开的情形外,一审案件一律公开庭审,全面推行二审案件公开庭审,推进减刑、假释案件的开庭审理。
  积极推动公民旁听庭审,加强科技法庭建设,通过全省三级法院建成的393个科技法庭,实现对庭审活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网上直播点播,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
  开展远程视频预约立案,申诉案件网上受理、网上答复。
  推行远程视频接访,提高审判质效,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对依法能够公开的生效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公开,以公开倒逼裁判文书质量的提高。2014年5月底,全省三级法院实现了所有生效裁判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居全国前列。
  将执行案件全过程节点信息录入执行信息系统,使当事人和公众随时了解执行案件进展状况,接受社会监督。
  对重大执行案件的听证、实施过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允许当事人依申请查阅。
  发挥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功能,公开曝光拒不执行或逃避执行的失信者,督促其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对减刑、假释案件建立“五个一律”制度,对“六类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重点案件”一律在监狱公开开庭审理,增强减刑、假释工作的透明度。
  通过甘肃法院门户网站和司法公开网,向社会公众和当事人公布法院基本情况、工作流程、管理制度、审判业务部门及审判职能等信息,增进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
  2014年7月以来,全省法院开庭审理职务、金融、涉黑“三类罪犯”减刑假释案件131件,开庭率达到100%,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旁听86件,并组织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
  2014年5月30日,省高院和17个中院、94个基层法院全部按要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生效裁判文书,比最高法院规定时限提前一年,居西部法院首位。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全省法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传裁判文书114338份。其中,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裁判文书上网率达到100%,与其他6省市高院并列第一。
【检察院】
  对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社会广泛关注的普通刑事案件、侵害民生民利的典型案件等,及时向社会发布权威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对法院已作出生效判决的刑事案件起诉书、抗诉书、不起诉决定书和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等4种法律文书,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在互联网向社会公众公开,方便群众浏览和查阅。
  对不立案、撤销案件、不批准逮捕、不支持监督申请和不捕理由说明书等5种法律文书通过服务窗口向社会公众提供查阅。
  把不宜向社会公众公开的案件程序性信息,设定为依申请公开的内容,将案件案由、受理时间、办案期限、办案部门、办案进程、强制措施、处理结果等接入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供案件当事人及其近亲属、诉讼代理人、律师等依申请查询,在保障知情权的同时,保护公民的个人隐私权。
  对存在较大争议或有较大影响的拟作不起诉、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刑事、民事申诉案件,尝试组织公开审查、公开听证,通过“看得见”的方式,维护司法公正。
  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内设机构职能、重大工作部署、“三公”经费情况、检务指南、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以及队伍建设情况等,为人民群众全面了解检察职能和监督检察机关工作提供便利。
  2014年以来,全省各级检察院通过检察门户网站、“两微一端”、触摸查询机等媒介,主动发布内设机构职能、工作流程、重大工作部署、工作报告、检务指南,以及“三公”经费预决算等综合性信息3168条,公开与检察办案有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其他规范性文件1442份,公开检察队伍建设情况及“最美检察官”等正面典型材料80余份,增进了广大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的了解和监督。全省三级检察院累计提供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22953件次,受理律师网上预约申请294件次,提升了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全省各级检察院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开法律文书5108份,通过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公开民事行政抗诉书、不支持监督申请、不批准逮捕、不捕理由说明等法律文书1915份;依申请公开其他诉讼文书1163份、技术性鉴定材料827份。既保障了办案依据、程序和结果的适度公开,又妥善处理了检察机关与其他司法机关、公众知情权与公民个人隐私权之间的关系,基本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法律文书公开数量居全国第四位。
  调研报告显示,近年来,全省法检两院在司法公开工作中开拓创新,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同时也暴露出了很多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省高院和省人民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在各自的工作报告中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措施和改进方法。
【法院】
  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法官对司法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公开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强,存在被动应付现象。
  司法公开规定和制度的落实尚有差距。对依法依规应当公开的内容,公开不够全面、及时和规范。部分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等情形公开较少,执行案件进展信息公开程度不够。
  司法公开的方式有待改进。司法公开工作的推进与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的感受之间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公开方式上缺乏与民众的互动和交流。注重了新媒体上的公开,忽视了对传统媒体作用的发挥,与基层社区、边远农村民众缺乏互动交流。
  司法公开的保障措施仍需进一步强化。基层法院普遍缺乏信息化专业技术人员,部分司法人员缺乏网络操作技能,不能适应司法公开的要求。一些边远地区基层法院信息化建设滞后,制约了司法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针对存在的问题,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报告中提出,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各级人民法院要:
  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推进司法公开是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必然要求,是新媒体时代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新期待的必然要求,是提升司法水平和司法公信力的必然要求,增强工作主动性,努力将司法公开平台建设成服务社会、化解矛盾、宣传法治、接受监督的重要阵地。
  严格落实司法公开制度,规范司法公开行为,着力加强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网络直播等重点工作,促进司法公开工作常态长效开展。将信息公开的质量、时效、范围与深度纳入法院绩效考核和法官业绩考核,切实加大对信息公开不及时、数量少、错误多、错项严重法院的通报、问责。
  加强对中基层法院司法公开平台建设的指导,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积极探索移动互联环境下司法公开的新途径,逐步构建涵盖网站、微博、微信、广播、视频、博客等多种形式的全媒体平台,促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法院工作的深度融合,努力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的现代化。
  建立司法公开信息化应用的全员培训制度,将系统软件及网络应用培训纳入办案法官专业培训内容。使每一位法官都能熟练掌握流程信息、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的操作规程,以信息化手段助推全省法院司法公开工作迈向更高水平。
【检察院】
  在公开网络平台建设上各地发展不平衡,上级机关好于下级机关,经济条件好的地区好于经济条件差的地区。一些单位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资金困难。
  部分检察人员对检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认为增加了工作量、影响办案效率,原因是“怕办案质量问题不敢公开、怕司法能力问题不愿公开、怕担责任不想公开”。部分检察人员缺乏网络操作技能,不能适应司法公开的要求,基层单位普遍缺乏信息化专业技术人员。
  一些检察院在案件信息公开方面推进力度不够,存在应公开而未公开、选择性公开等问题,法律文书、重大案件信息和程序性信息公开数量较少。一定比例的基层检察院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公开还是空白。
  针对存在的问题,省人民检察院在报告中提出,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要:
  把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作为重要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健全案件信息公开发布管理制度、法律文书网上公开管理制度,建立司法公开监督、救济、问责等机制,完善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制度,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阳光司法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看得见的公正。
  以省委“工作落实年”活动为抓手,切实加大对司法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管、定期通报和督查考核,确保司法公开由软要求变为硬任务,真正成为提高司法公信力和倒逼检察机关规范司法的有力举措。按照“谁办理谁审查、谁把关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公开信息的内容审查、保密检查、风险评估、舆情应对等工作,确保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结合实际推进检察服务大厅建设,逐步把业务咨询、控申举报受理、律师接待、视频接访、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案件信息查询、12309举报电话等整合在检务公开场所、整合在互联网平台上,实现网上网下“一站式”服务。充分应用网站、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技术,加快推进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升级改造和拓展运用,着力构建多层次、多角度、全覆盖的司法公开网络,使司法办案在公开、自信中赢得社会的公信。
  树立主动宣传、引导舆论的理念,统筹推进检察资源与社会资源、主流媒体与商业网站、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优势互补、良性互动,有计划、有重点地宣传全省检察机关司法公开工作的推进情况,着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使广大人民群众及时了解、分享司法公开的成果,提高参与司法公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扩大司法公开的社会影响力。
  随着我国全面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加快,司法公开工作的水平和程度逐渐影响着每一个公民的日常工作和生活。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也是人大始终高度关注的。
  审议中,与会的常委会组成人员表态度、提建议,各抒己见。
  王禄维委员:近年来,我省司法公开工作力度大、效果好,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建议加大对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干部素质,以适应司法公开工作的需要;加大对法检两院,特别是基层法检两院信息化建设的资金支持,保障司法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李峰委员:这四个报告实事求是地肯定了工作成效,指出了存在问题,提出了可行的改进措施。建议省政府加大对司法公开工作的保障支持力度,推进信息网络建设,特别是基层法检信息网络建设,为提高司法公开工作水平创造条件。
  刘宝珍委员:此次常委会会议将法检两院司法公开作为审议议题,是对司法规范监督的进一步延伸和深化。建议法检两院继续提高司法公开认识;以强化监督、方便群众、注重实效为原则,进一步拓展司法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加大在司法公开工作中,人、财、物的保障力度。
  王祖国委员:法检两院报告对成绩定位准确,对困难和不足查摆到位。建议法检两院在办案的过程中,要保障法官和检察官办案的独立性和亲历性;要建立符合刑事诉讼规律的考核体系;要有效发挥律师在诉讼过程中的作用。
  赵春委员:司法的公正,还是要接受更大范围上的群众监督,这对司法部门如何更好地开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建议加大对法官、检察官队伍的培训力度,以适应新形势、新要求。
  范志斌委员:司法公正彰显的是社会公平正义,体现的是社会的民主与法治程度。因此,还需要不断地扩大公开的领域和内容,通过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等手段来推进司法公开。建议不断加强法检两院队伍建设,特别是基层法院队伍建设更须重视,既要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也要提升业务素质和办案水平。
  刘基委员:在强调依法治国的前提下,推进司法公开工作更具现实和重要意义。一个国家的公正最底线就是司法公正。如何提振广大人民群众对依法治国的信心,对司法工作的信任,很重要的一点,就是通过司法公开倒逼司法公正。司法公开工作的难点还是在基层、林区、矿区的法检两院,特别是人才和软硬件的建设上,建议各级政府要从经费项目上加以支持和保障。
(《人民之声报》2015年第52期 四版 作者:齐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