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镇原:执法检查做到“五到位”
稿件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5-01-22 12:35:42
近日,甘肃省镇原县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下简称《体育法》)在该县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为了确保执法检查的实效,该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做到了思想意识到位、法律学习到位、方案制定到位、舆论宣传到位、调查研究到位、专题审议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年初在制定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时,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之庆提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全县体育事业取得了一定发展,人民群众对体育健身要求随之不断提高。对此,马之庆建议把《体育法》执法检查作为今年执法检查工作的重点,有针对性地了解该县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该项法律法规的正确贯彻和普及,维护广大群众的利益。
建议提出后,得到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一致赞同。5月,《体育法》执法检查正式全面铺开,该县人大常委会及时召开了动员会。动员会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维东对执法检查组提出了要吃透法律精神、熟悉法律条文的要求。他说:“‘打铁还需自身硬’,没有过硬的业务素质、丰富的法律知识和极强的法律意识做资本,执法检查就会失之于盲目性,流于走过场,搞形式,偏离法制轨道,最终损害了人大的形象,危及法律的公正性和严肃性,伤害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情感。”会后,镇原县人大常委会通过举办学习培训班、座谈讨论等形式,安排参加执法检查人员集中学习《体育法》一周,系统掌握《体育法》以及执法检查中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把握关键条文,深刻领会《体育法》精神,为开展执法检查提供了保证。
为了确保执法检查的成效,执法检查组十分重视活动方案的制定。在开展执法检查前,通过开展征求意见、发放调查问卷、拨打热线电话等多种形式提前调研,广泛收集相关资料,了解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从中梳理出《体育法》在该县贯彻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定执法检查的重点,对检查的目的、形式、步骤、方法,参加检查的人员结构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推敲,周密安排。初稿形成后,印发给常委会组成人员、其他委室负责人和部分人大代表,再征求意见,三易其稿,以便使方案具前瞻性、针对性、程序性、配套性。
为了增强执法检查的透明度,扩大执法检查的社会影响,营造舆论氛围,执法检查开始后,镇原县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通过开办专题栏目,对执法检查的目的、意义、内容进行了宣传报道。并把专项执法检查与普法教育结合起来,将人大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与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引起了社会对执法检查广泛的关注,把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和执法检查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
为了全面掌握该项法律法规在全县实施和执行的真实情况,该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广泛、深入、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集中调研与突击调研相结合、集中调研与分头调研相结合、定向调研与明查暗访相结合,实地查看30多个单位(村组),走访群众200多人,查阅档案89份,发放问卷调查359份,听取汇报11场次、召开座谈会6次。
为了保证该项执法检查审议不走过场,提出建议意见更切合实际,具有操作性、针对性和权威性,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坚持提前阅读执法检查报告,之后分别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再次开展调研,收集各方面的情况,形成较为成熟的意见。同时,还撰写了审议发言材料。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执法检查组汇报了工作开展情况,常委会进行了审议发言,由于调研工作扎实,审议言之有据,有的放矢,避免了以往无凭无据的臆想漫谈。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会议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5条意见建议,要求相关部门进行整改落实。
本着“重查不重改,等于白忙活。执法检查最重要的环节就是要把审议意见落实到位。”的态度,执法检查过程中,执法检查组督促体育局等相关部门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即知即改执法中存在的一般性问题7条;对执法中存在的难点、重点和热点问题主动探索,建立自我监督机制,积极实施了“农民体育健身”等工程,督促部门、学校制订工作计划,狠抓体育健身工作,维护了全民享有体育健身活动的合法权益。审议之后,执法检查组继续深入部门,发挥监督威力,做好检查后的审议意见的督办、跟踪反馈工作,坚持原则一抓到底,直到彻底解决。对于交办的审议意见,该县人大常委会还要求相关单位于年底前对审议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