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宁:代表建议让村干部待遇不断提高
稿件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5-01-22 12:36:20
“工资标准提高了,养老保险金落实了,退(离)职后生活有保障了……”只要提起甘肃省正宁县村干部待遇这两年来发生的新变化,这里的村干部都会异口同声地说:“县人大代表功不可没。”
为了调动村干部的积极性,确保农村基层干部“干有所为、退有所安、老有所养”,正宁县通过采取加大资金投入,优化工作环境等方式,激发村干部谋发展、创佳绩的工作积极性,着力解决村干部在职期间经济收入低的问题。目前,村党支部书记年工资已提高到3200元左右,其中,担任乡镇党委委员的村党支部书记,每月另外由乡镇财政补贴200元;其他村干部年报酬增加到3000元左右。该县还注重提高村干部的政治待遇,“破格”选拔10名党性修养好、“双带”能力强、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威信高的优秀村党支部书记担任乡镇党委委员,增强了村干部工作岗位的吸引力,激发了广大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与此同时,制定出台了《正宁县村干部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实行完全个人账户,按年缴费总额个人承担30%、政府补贴70%的标准,采取个人缴费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按照业务经办和基金分开管理的运行机制,2008年为村干部全部办理了养老保险,从根本上解决了在职村干部的后顾之忧。在此基础上,还按照《正宁县退(离)职村干部享受生活补贴的暂行规定》,对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在10年以上的退(离)职村干部,落实定额生活补贴。目前,累计为符合条件的28名退(离)职村干部落实生活补贴6.5万元。同时,按照不低于400元的标准,每年结合节日慰问和民政救济,帮扶31名贫困退(离)职村干部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实际困难,调动了广大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稳定了农村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