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代表建议让村干部待遇不断提高

稿件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5-01-22 12:36:20

工资标准提高了,养老保险金落实了,退(离)职后生活有保障了……”只要提起甘肃省正宁县村干部待遇这两年来发生的新变化,这里的村干部都会异口同声地说:县人大代表功不可没。
  2007622,正宁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期间,部分县乡人大代表针对多年来存在的农村基层干部职责与待遇不对称,村干部退职后没有基本生活保障,农村干部队伍后继乏人等实际情况,联名提出了探索建立农村干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解决农村干部的后顾之忧,稳定农村干部队伍的建议。建议提出后,县委、县政府对人大代表的建议高度重视,通过召开乡镇、村组干部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了解了农村基层干部的意见,于2007年底研究出台了落实村干部各项待遇的具体措施。

  为了调动村干部的积极性,确保农村基层干部干有所为、退有所安、老有所养,正宁县通过采取加大资金投入,优化工作环境等方式,激发村干部谋发展、创佳绩的工作积极性,着力解决村干部在职期间经济收入低的问题。目前,村党支部书记年工资已提高到3200元左右,其中,担任乡镇党委委员的村党支部书记,每月另外由乡镇财政补贴200元;其他村干部年报酬增加到3000元左右。该县还注重提高村干部的政治待遇,破格选拔10名党性修养好、双带能力强、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威信高的优秀村党支部书记担任乡镇党委委员,增强了村干部工作岗位的吸引力,激发了广大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与此同时,制定出台了《正宁县村干部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实行完全个人账户,按年缴费总额个人承担30%、政府补贴70%的标准,采取个人缴费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按照业务经办和基金分开管理的运行机制,2008年为村干部全部办理了养老保险,从根本上解决了在职村干部的后顾之忧。在此基础上,还按照《正宁县退(离)职村干部享受生活补贴的暂行规定》,对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在10年以上的退(离)职村干部,落实定额生活补贴。目前,累计为符合条件的28名退(离)职村干部落实生活补贴6.5万元。同时,按照不低于400元的标准,每年结合节日慰问和民政救济,帮扶31名贫困退(离)职村干部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实际困难,调动了广大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稳定了农村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