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洮 出台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先进单位评选表彰办法

稿件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5-01-22 12:37:04

为了进一步调动承办单位办理代表建议的积极性,切实提高建议办理质量,近日,甘肃省临洮县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临洮县人大常委会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先进单位评选表彰办法》。
  《办法》规定,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必须对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具有登记、分办、审核、答复、总结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建议办理工作做到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工作扎实,形式多样,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不断探索和创新办理工作的途径和方式,建议办理及时率达到100%;办理工作能从实际出发,能积极主动与有关单位搞好协作和配合,做到件件落实到位。同时,重视代表的反馈意见,重视建议办理成果。建议办理落实率要达到85%以上。办理中,能及时与建议人沟通情况,主动听取建议人意见,建议办理满意率达到100%;建议落实效果明显,群众受益面广,公认度高。
  《办法》还对评选程序作出了规定。《办法》要求,承办单位把办理代表建议的总结书面报县人大常委会代工委,由县人大常委会代工委对承办单位办理代表建议的情况推荐,建议名单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核后,在县电视台进行公示,公示后如没有不良反映,提交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并作出表彰决定,在县人代会上对获奖单位予以表彰奖励,每次表彰奖励的单位不超过总办理单位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