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池 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实行“票决”制

稿件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5-01-22 12:37:26

近日,甘肃省华池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区出租车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全县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结合该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财经工委关于以上两项工作的专题调研报告,展开了讨论和审议。并在审议结束后,以票决的方式对县人民政府所作的两个专项工作报告进行了表决。
  据悉,参加表决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共13人。其中,对县城区出租车管理工作情况报告的满意票9张,不满意票4张,满意率69%;对全县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的满意票8张,不满意票5张,满意率62%,会议原则通过这两个专项工作报告。针对常委会组成人员满意率不够高的表决结果,会议分别提出审议意见,对县城区出租车管理工作中存在的4个方面问题和全县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6个突出问题要求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高度重视,限期整改。
  为了不断增强一府两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责任感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使命感,自《监督法》施行以来,华池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就对听取和审议的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采用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满意度测评,并公开审议表决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票决制实行以来,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满意率不过半的,报告不予通过,同时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后重新向常委会报告,并再次接受满意度测评,直到大多数常委会组成人员满意为止。两年来,该县人大常委会先后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关于封山禁牧、环境污染治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商行政管理、民商事审判、城乡低保、人事劳动、林业建设、市政管理、司法救助、自侦工作、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城区出租车管理、环境保护等专项工作报告15项,均以票决的方式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对其中满意度较低的4项工作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