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政府“四诺”诠释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稿件来源:平凉市人大 发布时间:2015-01-22 12:42:44

在近期召开的中共平凉市委人大工作会议上,平凉市人民政府就全市各级政府更加主动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更加充分地履行好政府的各项职能,作出四项“承诺”:


一是积极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除每年定期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面工作外,对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行政决策,及时向人大常委会进行专题汇报,认真听取审议意见,依法接受审议监督。


二是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对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和决定,做到严肃对待,认真研究,坚决执行,抓好落实,并将结果及时报告人大及其常委会。


三是高度负责地办理好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把代表意见建议办理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完善办理制度,规范办理程序,改进办理方式,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让人民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受益。


四是努力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尽最大努力从经费等方面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和保障,全力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的法律监督、工作视察、执法检查和专项调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