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凉:多措并举促信访 奏响亲民和谐曲
稿件来源:平凉市人大 发布时间:2015-01-22 12:42:56
——甘肃省平凉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侧记
平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田芳林 豆景辉
多年来,甘肃省平凉市人大常委会把人大信访工作纳入“统一领导、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大信访”格局中,与全市7县(区)人大常委会等各方力量密切配合、左右协调、上下联动,解决了一些信访问题,促进了信访形势好转,减少了不和谐因素,对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做出了努力。
平凉市:坚持“六项制度”力促信访工作上台阶
坚持完善信访工作制度。为了不断推进信访工作上新台阶,平凉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适应当前人大信访形势要求的新方法、新路子,根据信访工作的不同时期、不同情况,先后制定了《市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协同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办法》、《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转办、交办信访事项办法》、《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信访工作通报制度》以及信访科工作职责和办公室信访法律咨询员工作职责等,规范了信访程序。
坚持分管领导阅批制度。在日常工作中,平凉市人大常委会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信访案件,坚持由常委会分管领导亲自阅批,分管信访工作的秘书长亲自接访、衔接督办,并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落实,形成了来访有人接、事事有人办、件件有着落的工作格局。
坚持信访汇报制度。分管信访工作的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群众信访件“来”和“去”的问题,十分关心群众来信反映了什么问题,以及反映的问题有没有得到落实。为此,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对重大信访件每月听取一次信访工作汇报,讨论研究重大信访问题。
坚持重点案件督办制度。为了提高信访办理质量,对群众反映强烈、带有普遍性、倾向性、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热点、难点问题,市人大常委会采取限期办结、逾期通报、电话催办等各项措施提高信访办理质量。三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共处理各类信访案件628件,其中,38件信访案件得到了重点督办,基本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维护了信访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和谐社会的建设。
坚持信访分析制度。市人大常委会十分注重对信访工作进行调查研究,从信访信息综合分析入手,定期选取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等,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写出有情况、有问题、有建议的综合分析报告,及时为常委会决策提供参考、为常委会监督工作提供服务。通过对信访信息的综合分析,使常委会开展调查检查和视察更具针对性,加大了督办力度,促使一些重大信访问题得到了及时有效地解决。
坚持信访奖励制度。为了有力推动信访工作,增强信访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市人大常委会每年都召开一次全市人大信访工作会议,总结成绩,寻找差距,部署工作,交流7县(区)人大信访工作经验,表彰全市人大系统信访工作先进集体,研究新时期人大信访工作如何为更好地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作用。
崆峒区:一抓到底,直到解决问题
为了给办理信访工作提供稳定而有力的组织保障,崆峒区人大常委会设立了正科级信访室,配备专职信访人员,实行了分管领导主要抓,信访室具体抓,各委室领导配合抓的信访工作责任制。并将信访工作与调查视察相结合,对群众集中反映的焦点、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查,归类梳理,积极解决。
为了规范依法信访的工作机制,区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区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制度》、《信访工作职责》、《信访员守则》等。要求信访人员热情接访,做到“四个一”:一张笑脸、一杯热茶、一张椅子、一席诚恳的话语平息来访者的激动情绪;“三无”:与者无争吵,无训斥,无粗话;“三有”:询问有应声,表扬有谢声,处理问题有回声;“三耐心”:对群众的困难给予耐心帮助,对情绪激烈人员给予耐心说服,对不明白的问题给予耐心解释指导。
为了构筑齐抓共管的合力机制,区人大常委会加强与上下级人大信访部门的联系,形成纵向联络体系,及时办理全国、省、市人大常委会转办的案件,协调和指导乡镇人大督办案件。同时,加强与“一府两院”的联系和沟通,形成了横向联络体系,参与全区信访工作的指导与协调,从而加强了人大常委会机关内部的配合与协调,让各委室的职能作用得以充分发挥。
为了不断强化信访督办机制,区人大常委会对一些重大、典型信访案件和上级人大交办信件,采用发函、会议交办等形式,督促承办单位认真办理,一抓到底,直到解决问题。2009年12月,原市轻工机械厂职工唐某夫妻来访反映,因唐某及其妻子均身有残疾,1999年企业改制下岗后,两人无力维持家庭生计,要求按照特殊工种政策提前为唐某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金待遇。接访后,经常委会分管领导批示,交社保局办理使唐某2010年1月起每月领到了956.51元的养老金。
泾川县:完善机构、强化督办、健全机制、畅通渠道
为了从组织上保证人大信访工作顺利开展,泾川县人大常委会设置了人大信访工作办公室,配备了专职信访工作干事,并确定由一名常委会副主任分管人大信访工作。常委会主任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亲自批阅信件,接待来访群众,及时研究和协调、督办重要信访案件,努力把群众所反映的问题督办到位。
为了使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了《泾川县人大信访工作实施办法》等制度,将重信重访涉法涉诉信访件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督办重点,认真督促落实。
与此同时,县人大常委会注重落实人大信访件的办理,通过采用电话、函件、与信访当事人交谈等方式,加强对交办件的跟踪督办,推动了人大信访案件的办理落到实处,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08年5月,泾川县荔堡镇一妇女到人大反映,因其丈夫去世,本人又患有慢性胆囊炎、腰椎管狭窄,居住在窑洞内,并养育两个孩子,生活十分困难。了解了情况后,工作人员及时向常委会分管信访工作领导作了汇报,常委会领导极为关注,一方面积极核实情况,一方面协调联系荔堡镇政府为其办理了低保和大病救助。
针对人大常委会不能直接处理信访件的问题,县人大常委会积极加强与“一府两院”的联系、沟通,以减少重复信访、无理缠访的现象。
华亭县:实现认识、人员、职责、接待、办理“五到位”
领导重视,认识到位。华亭县人大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把群众来信来访作为人大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和主要渠道,采取亲自接待来访群众,亲自阅批来访信件,亲自分析问题,亲自协调督办信访件的办理落实,本着年初有安排部署,年终有检查考核的宗旨,为搞好人大信访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机构落实,人员到位。为了加强信访工作,县人大常委会专门设立了人大信访室,作为常委会信访工作的常设办事机构,使信访室成为人大信访工作的主要渠道和窗口,为方便群众信访接待、信访办理、信访答复、信访咨询等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健全制度,职责到位。为了明确划分工作责任,县人大常委会还专门制定了《县人大常委会信访首问制和领导接待制度》、《人大机关信访工作制度》、《人大信访室工作制度》以及信访归档制度等。
热情耐心,接待到位。在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中,县人大常委会要求机关干部,特别是信访室所有工作人员要做到“四心”和“四必”。即,接待热心、听访耐心、登记细心、办理诚心;有访必接、有事必记、有问必答、有信必转。
加强督查,办理到位。办理信访件过程中,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做到必详细登记在案,必送领导批阅,必转涉访单位办理和跟踪督办,必上报办理情况及结果,必答复来信来访群众。策底镇薛树强等4人反映,1996年在策底镇水泥厂工作期间,由于当时企业经营困难无法交电费,面临停产,他们4人受企业领导动员和委托,以个人名义在当地信用社贷款15000元,解决了企业困难。但后来由于企业停产关闭,这些贷款未能归还,信用社便扣除他们4人的退耕还林和粮食补贴顶还贷款,以至于对他们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收到信件后,县人大常委会立即转策底镇要求尽快办理,该镇党委、政府多方筹措资金,归还了贷款,使这一多年的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灵台县:规范工作程序 注重心理疏导
灵台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把信访工作纳入人大常委会整体工作中,从转变信访观念入手,牢固树立为民意识,对群众的来信来访热情接、耐心问、认真办,务求取得实效。
为了规范工作程序,凡是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室受理的事项,都经过接待、咨询、登记等8个环节。处理信访事项中,都明确承办责任,限定办理期限,推行重点信访个案交办,使一批老大难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
为了加强对人的心理疏导,信访室工作人员在充分了解信访者的诉求后,切实加强与职能部门的协调联络,做好回复和息诉罢访工作。2008年,独店镇瓦玉村村民柳某在信访件中表示,不服法院对其子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中亡故的一审、二审和再审判决,请求通过信访渠道申诉。对此,县人大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两次召开主任会议研究解决办法,成立了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专案组。在深入了解事实的情况下,做了细致入微的心理安抚工作,使信访人接受了判决结果,打消了念头。
为了注重突出“事要解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县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完善重点信访案件督办机制,认真对每个信访案件进行分类交办,坚持把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信访件,确定为重点信访案件,进行重点办理,务求使反映属实、诉求合法的问题得到解决。今年2月,该县梁原乡一位村民来信举报某执法部门违规收费500元,县人大常委会接到信访件后,通过深入调查,为信访人挽回了经济损失。
崇信县:以“大信访”格局增强督办实效
为了充分发挥信访职能,崇信县人大常委会确立了由常委会主任负总责,一名副主任具体分管信访工作的工作制度。同时,出台了《关于加强人大信访工作的实施意见》,由主任会议定期研究信访工作。
同时,县人大常委会还进一步完善了《人大信访工作制度》、制订了《常委会领导接待信访群众办法》,为信访工作的顺利开展打好了基础。
网吧管理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群众也比较集中。为此,县人大常委会把网吧管理列入工作计划,进行了调研和审议,督促县里出台了《管理办法》,促进了全县网吧管理的规范化。
为了加强督办实效,县人大常委会加强与“一府两院”的联系,共同分析复杂疑难信访案件,促进信访事项的落实,形成了“大信访”格局。2008年,原崇信县黄板纸厂厂长王伟魁曾向县人大反映,1990年至1992年间,他在崇信县黄板纸厂任厂长兼党委书记,1992年厂子被承包后,由于未给他安排工作,致使其生活陷入困境,请求县人大常委会督促有关部门给予一次性安置,办理医疗保险以及补发1992年5月以来的生活费、福利费和各项补贴。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对该信访案件高度重视,经调查确定该问题属实后,汇报主任会议,决定立案交办。办理期间,常委会分管领导大力协调,多次召集专门会议,与县乡企局、人事劳动和社保局、经贸局等单位一起研究解决办法,并多次与人协商,经过不懈努力,按照《崇信县黄板纸厂改制方案》,帮人协调解决缴纳“两金”共计17140.06元,一次性支付信访人身份置换补偿费2万元。
庄浪县:下大力气抓好重点督办案件
庄浪县人大常委会把涉及严重违法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经核查事实清楚久拖不决的问题、各级人大转交的问题以及上级指示的信访件等列为重点督办案件,下大力气抓好督办落实,力求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让群众满意、代表满意,社会满意。
近年来,庄浪县人大常委会结合群体、越级增多的实际,把重要时期和重大活动期间的信访工作作为重点,抽组人员,深入到信访问题较多、可能发生越级、异常的地区和部门进行督办。
与此同时,对没有按期上报或上报结果不满意的问题,庄浪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提交主任会议讨论后,组织人员到受案单位实地催办。当事人张泽良信访反映,2006年1月其与李满太、李新太车辆肇事一案法院判决后,李新太理赔款执行未果。按照分管领导批示,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及时转交法院办理,经多次电话督办,分管领导与法院沟通协调,法院执行庭多方努力,使信访当事人被拖欠的理赔款30000多元得以认领落实。
静宁县:实现信访与监督的有机结合
多年来,静宁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建立健全了领导接访制度。常委会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经常和信访室的工作人员一起研究信访案件,亲自接待信访人,对办理提出意见和要求,并亲自督办重要信访案件,使一些“老大难”信访案件得到有效解决。2009年,在接到细巷乡村民孙某关于其夫抚恤执行问题的案后,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做出批示,要求信访室及相关委、室对事实真相进行调查并亲自带队深入现场察看,详细掌握了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及执行能力,随后三次召开法院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的督办会,督促法院于10月底将5万多元的执行标的及1.4万余元的两倍迟延期间债务利息一次执行到位,较好地保护了弱势群体利益,得到了社会及群众好评。
2009年,县人大常委会修订了《静宁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制度》,明确规定了常委会受理信访事项的范围、处理办法、处理程序等。同时,加强了人大信访工作的机构建设,2006年初设立了信访办公室,为正科级建制,配备了信访工作人员,为常委会开展信访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
在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切实做好疏导化解工作的基础上,对于一些难点、重点信访件,县人大常委会采取发催办函等方式,直到群众所反映问题得到圆满解决,群众满意为止。同时,加强与承办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及时了解办理情况,对办理不力的,积极协同相关委办督促落实。
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县人大常委会把信访工作与贯彻实施《监督法》有机结合起来,注重加强对来信来访的综合分析,在大量的信访信息中,认真筛选,深入分析,作为常委会确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议题的途径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