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丹: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和效率逐年提高
稿件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5-01-22 12:43:02
近年来,甘肃省山丹县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积极探索办理的新思路、新方法,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办理代表意见建议,质量和效率逐年提高,代表满意率达到了95%以上。
专题交办促办理。每年人代会结束后,县人大常委会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向“一府两院”有关部门交办代表意见建议,明确办理目标,规定办理时限,提出办理要求,确保了办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制定制度促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山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及办理办法》,分别从办理范围、办理原则、承办职责、组织领导、办理程序以及交办、承办、审核、答复、复查、总结、归档等方面对办理工作作出了具体、详尽、明晰规定,将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纳入了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运行轨道。
加强督查促办理。县委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了县委年度督查计划,确定专人联合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府督查室,采取电话询问、下发督办通知单、登门检查等形式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结果及时公开,通报办理不及时的单位,并采取领导催办、职能部门联合催办、现场评议催办等方式促其查漏补缺,加快办理进度,提高办理质量。
领衔督办促办理。对于一些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民生的意见建议,县人大常委会实行常委会组成人员领衔督办制度,每名常委会组成人员领衔督办1至2件建议,协调解决办理工作相关问题,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通过走访代表、现场察看、开展调研等方式进行重点督办,以点带面,促进代表建议办理落到实处。2007年换届以来,常委会组成人员领衔督办代表意见建议71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列入考核促办理。县委、县政府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列入了年终目标责任考核之中,对办理进度、答复率、代表满意率等制定严格的指标进行量化考核。在年终考核中,请县人大常委会对各部门办理工作进行量化打分,提高了承办单位的责任感和积极性。
扎实续办促办理。年内未办理完毕或暂时没有条件办理的意见建议,同新提出的建议列入下年度计划继续办理,直至完全办结、代表满意。如2008年县人代会上,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快退耕还林后续产业立项工作的建议》,由县林业局牵头办理。由于资金等条件的限制,2008年未办结。2009年,县人大常委会将此件建议列入当年计划继续交办,县政府及林业部门积极争取项目、招商引资,投资1000万元,建成了10万亩沙棘产业原料基地和高原圣果沙棘开发企业,有效解决了山丹县近40万亩退耕还林地后续产业发展的问题,代表非常满意。
互动交流促办理。在办理过程中,承办部门主动与代表联系,邀请代表参加,与代表面对面交流,详细了解代表提出意见建议的初衷,进一步理解代表的愿望和要求。结合代表所提事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争取让代表充分满意。
现场视察促办理。县人大常委会每年选择3至5件群众反映强烈的、关系民生的、有利于促进发展的重点建议,召开现场办理会议,邀请代表通过现场察看、听取汇报等形式,向承办单位详细了解并当场询问建议的办理情况,征求代表的满意度。现场办理缩短了办理时间,增强了代表与承办单位之间的互动,使重点建议的办理过程、取得的实效更加透明。2007年以来,共现场办理代表建议16件。
专项审议促办理。县人大常委会适时召开会议,听取“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报告,由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本年度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常委会组成人员当场审议,充分肯定办理好的建议,对于办理结果不满意的,指出不足,提出重新办理的建议和要求,督促其在办理时限内保质保量按时办结。
表彰奖励促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联合召开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总结交流会,组织开展建议办理工作评比表彰活动,按各承办单位对建议办理重视程度、工作措施是否有力、建议办结率、代表满意率等指标和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对办理工作成效明显、办结率高、代表满意率高的承办单位进行表彰奖励,从而总结经验,激励先进,进一步调动了承办单位办理代表建议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