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凉:静宁县人大信访工作“活力四射”
稿件来源:平凉市人大 发布时间:2015-01-22 12:46:00
近年来,静宁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和《甘肃省信访条例》,依据法律赋予人大的职权,积极搞好信访工作,为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做了积极努力,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活力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工作保障力度大。一是把人大信访工作知识作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乡人大信访工作培训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组织开展集中培训和座谈,对《国务院信访条例》、《甘肃省信访条例》及全国人大信访工作座谈会精神进行全面系统的学习,深化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信访工作人员对人大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做好新形势下人大信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二是不断强化对人大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把信访工作列入常委会年度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各项人大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做到了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三是不断健全人大信访工作组织机构。为适应新时期人大信访工作的需要,成立了县人大信访室,为正科级建制,配备专职主任、副主任各1名,兼职工作人员1名,为各乡镇至少配备了1名兼职人大信访干部,做到了县乡人大信访工作有机构、有人员、有场所,改变了原来信访工作力量薄弱的状况,确保人大信访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活力二:完善制度,规范程序,整章建制力度大。一是严格信访工作程序。凡来信来访材料及省、市人大批转的信访材料,首先由信访室登记分类,拿出初步处理意见,再呈送常委会领导阅批。二是坚持常委会领导接待信访和重要信访件领导牵头督办责任制。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都要定期不定期地亲自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处理解决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
活力三:转变作风,依法办信,解决问题力度大。县人大在工作中注重加强对信访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转变作风,改进方法, 促进社会和谐。针对近几年越级上访、集体到人大上访、缠诉缠访的现象较多,县人大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从维护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对所有来信来访人员都热情接待,耐心解释,说服教育,正面疏导,积极向他们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其依法上访意识,赢得群众的信任和理解。即使对个别情绪失控或比较偏执的上访者,都要求工作人员做到心平气和,耐心疏导,并明确指出其要求的不合法之处。有好多群众因邻里纠纷、土地问题、劳资关系、婚姻纠葛等生活琐事,气不顺,想不通而来人大上访,经过耐心的说服引导,他们带着疑问疑难而来,释然而归,此类经正面释法说理而息诉罢访的上访者占一半以上。对于群众反映的具有普遍性、倾向性的热点、难点、重点信访件,县人大从强化督办措施入手,采取发催办函、跟踪督查、回访反馈、现场协调等多种手段和措施进行督办,直到所反映问题得到圆满解决,群众满意为止。
活力四:突出重点,抓点带面,信息运用力度大。县人大充分利用人大信访信息资源,对群众反映和提出的各类申诉、意见、建议和要求,进行综合分析研究,由点及面,对一些带有普遍意义的问题,与人大审议、视察、调查等监督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作为常委会年度工作重点,由“一府两院”专题就此项工作向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做出报告,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审议,为“一府两院”改进工作提供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