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崇信: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有新举措
稿件来源:崇信人大 发布时间:2015-01-22 12:46:56
近日,中共崇信县委先后两次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有关问题,这一举动在该县历史上尚属首次。
人大提出问题
在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召开之前,县人大常委会根据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平发〔2010〕18号文件《中共平凉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开展走访代表活动,采取召开座谈会、深入田间地头、上门入户等方式,广泛征求了各级人大代表对该县人大工作的意见建议,充分了解了近年来该县人大工作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根据了解到的这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经过多次反复讨论,形成了《关于县乡人大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报告》。报告中提出了该县县乡人大工作存在的4个方面主要问题:一是个别乡镇和部门对人大工作的重视不够,支持不够得力。二是人大在工作监督、法律监督方面监督范围还不够广,监督方式、方法还不够灵活,创新意识不强,监督措施落实不力,跟踪问效不到位。尤其是乡镇人大普遍存在履职不到位的现象,人大主席主要参与了中心工作,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监督活动基本未开展。三是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落实不够到位,个别承办单位存在重答复、轻办理的现象。四是个别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落实不够到位,还没有专门办公场所。县乡人大办公条件落后,人员队伍结构还不够合理,县乡人大自身建设亟待加强。
县委专题研究
报告上报县委后,引起了县委的高度重视,认为县人大常委会的这个报告实事求是,客观全面的反映出了人大工作中存在的亟待解决的问题。县委主要领导决定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县人大常委会这个报告中提出的问题。会议经过激烈讨论,就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是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切实把人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二是各级政府要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要高度重视,积极借鉴采纳,及时认真研究落实,绝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脱。三是各级党委、政府要从人员编制、工作经费等方面,积极为人大开展工作提供保障,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和支持人大工作的良好氛围。四是人大领导班子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依法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全面开展监督工作、充分发挥参政议政作用。
措施具体得力
根据会议要求,县委初步拟定了《中共崇信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县委又一次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审定通过了该《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就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提出了更为具体可行的措施。一是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提高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工作、有利于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作用、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学习宣传等制度。二是要进一步支持和保证县乡人大依法开好会议,依法行使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选举权、人事任免权。三是要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素质、履职能力、代表议案意见建议提出和办理质量,加强和改进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作用。四是要切实加强县乡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思想、作风、组织、制度和干部队伍建设。要把县、乡人大工作纳入党委重点工作目标管理,把人大制度建设、监督工作、代表工作、信访工作、队伍建设及规范化乡镇人大办公室建设纳入专项目标责任考核,与党委工作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五是要重视和改善县乡人大机构设置和工作条件。要按照正科级别完善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逐步为每个工作机构至少配备1名正职、1名副职领导和1名工作人员。各乡镇人大必须按照正科级别,配备专职人大主席1名,人口在3万人以上的乡镇,还应配备专职人大副主席各1名,各乡镇人大要配备专职人大工作人员1——2名。县、乡人大代表活动经费要按每人每年700元、200元的标准和人大的会议、业务培训等工作经费一并列入县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要注重解决好县乡人大的办公用房、办公设施、工作用车等,逐步改善办公条件。
落实成效显著
《实施意见》出台后,县委、县政府针对人大机关办公设施陈旧、办公设备不足等现状,及时拨付专项资金9万元,装修改造了会议室,购置了办公电脑4台,中型打印复印一体机1台,会议桌凳及扩音设备等。同时,经过常委会积极衔接汇报,县委初步同意将人大常委会内设机构由原来的4委2办充实为5委3办(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法制工作委员会、财经与城建工作委员会、人事与代表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与民侨工作委员会、农业与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信访办公室、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公室),8各工作机构均按照正科级别建制,已上报县编制部门正在研究解决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