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连续四年对县检察院工作进行检查

稿件来源:静宁人大 发布时间:2015-01-22 12:47:09

   “要求侦查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7件,对不立案理由不成立的,通知侦查机关立案2件,对应当逮捕而侦查机关未提请逮捕的,决定追加逮捕4人,改变侦查机关定性2件,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5,《提供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材料意见书》75份……”这是在甘肃省静宁县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该县检察院报告的一组数据。


2007年以来,静宁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每年对县检察院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四年的跟踪监督,县检察院全体干警的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明显提高,监督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前三年,坚持开展年度执法检查


为进一步强化检察院法律监督意识,促进法律监督工作,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2007年至2009年,静宁县人大常委会根据检察院年度执法工作实际,按照“全面检查,有所侧重”的原则,坚持每年对县检察院执法情况进行检查。


2007年重点对检察队伍、检务保障、执法环境等方面进行了检查,2008年重点对自侦案件、办案质量等方面进行了检查,2009年重点对案卷质量管理、执法能力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检查。三次检查共评查各类案件307件。


检查组在三次检查中发现,县检察院执法工作中存在法律监督意识不强,执法重程序、轻实体、重办案、轻监督,案卷管理不严,检查队伍素质有待提高等问题。


    为此,检查组建议:一要强化宣传沟通,形成监督合力。二要狠抓队伍建设,提高监督能力。三要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四要加强案件管理,提高办案质量。五要严格制度管理,抓好机制建设。


2010年,对法律监督工作进行检查


诉讼活动和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情况如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方面的法律监督情况如何?专项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如何?带着这些问题,静宁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检查组,深入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看守所等单位,以及部分乡镇、基层法庭、派出所,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案卷、个别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历时一个月,对2007年以来县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检查组认为,近年来,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县发展大局,努力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不断改进和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积极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服务,较好地发挥了职能作用。


检查组指出,法律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法律监督宣传不广不深,由于检察院在全社会特别是农村乡镇开展法律监督工作主题宣传活动较少,法律监督职能社会知晓率低。


在一月后召开的静宁县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会议上听取审议了县检察院关于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结合检查组报告的问题,建议: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法律监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突出重点,不断改进和加强法律监督工作;要完善机制,不断增强法律监督工作实效;要强化管理,不断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


“这几年,县人大检查组每年都会来到我们村子里,询问村里有没有涉法案件不公的事情发生,在检查组和检察院的帮助下,村民们反映的几件多年都没有解决的事情现在彻底解决了,村民们都很高兴。”近几年参与检查的一位村支书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