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兰:县委专题研究人大工作

稿件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5-01-22 12:47:18

解决了人大工作中的4个实际问题


  近日,甘肃省皋兰县委召开第七十二次常委会议,专题研究解决目前人大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形成了一号会议纪要。据了解,这次该县委举动之大,是前所未有的——既对人大工作进行了充分肯定,又对人大工作定位了方向,同时解决了4个实际问题。这充分体现了皋兰县委对人大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充分肯定了人大工作成绩


  会议认为,近年来,皋兰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坚持依法办事的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综合应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调查视察、执法检查等法定监督方式,连续4年不间断地对全县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城乡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等重点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监督,提出20多条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督促政府及工作部门改进作风、提高效能、加大力度、依法行政,解决了一些人民群众比较关注的就业难、行路难、就医难、上学难的热点难点问题。创造性地开展了对农牧、民政、交通、水利、教育等政府工作部门的工作评议。在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工作上,坚决贯彻县委的决策部署和人事安排意图,自觉通过人大法定程序,把党的意图和主张转化为人民意志和行动指南。坚持以代表法为指导,以保障服务为目的,采取多方联动的方式,坚持集中与分散、考察与交流相结合的培训机制,举办培训班10多期,外出考察学习6次。积极搭建代表活动载体,组织代表开展了五个一五带头人大代表进社区百名代表进千家等主题实践活动。坚持利用新闻媒体、政情通报等机制,扩大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创造性地开展了代表异地之间、城乡之间、乡镇之间、代表小组之间的互动交流活动,开阔了代表的视野,增长了代表的见识,代表执行职务的主体作用得以充分发挥。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洁的要求,高度重视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人大工作水平和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和素质进一步提升。


  明确了人大工作是县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次会议不仅对过去取得的成绩进行了充分肯定,还对做好今后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会议强调,人大工作是县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县委要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把人大工作纳入县委总体工作布局中,定思路,定目标,定任务,共同推进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要充分尊重人大的法律地位,积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健全人大机制体制,优化人大干部的知识和年龄结构。要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通过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定程序,把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人民的意志,转化为科学发展的成果,转化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要根据人大工作实际,需要及时解决的问题,由人大常委会党组专题向县委常委会会议汇报,在县委常委会会议上研究解决。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结合皋兰县新的发展机遇,按照县委新提出的对接两市、承建新区、拓展空间、跨越发展的重大战略思路,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围绕重大项目建设,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围绕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每年确定2—3项重点专项监督议题,按照监督法的要求,综合应用法定监督方式,督促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要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结合的原则,通过人大法定程序,贯彻落实好党委的人事安排意图,并加强对任命干部的工作监督。


  解决了人大工作中的4个实际问题:增设两个人大办事机构,提高了代表活动经费标准,确定乡镇人代会每年召开不少于两次,配备了乡镇人大专职工作人员


  据了解,这次会议的主旨是,解决当前人大工作机构不健全、代表活动经费标准不高、乡镇人大无专职工作人员、乡镇人代会召开次数等4项实际问题,这一举措无疑为今后搞好该县、乡(镇)人大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增设两个人大办事机构。增设皋兰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设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设皋兰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委员会,设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设立这两个部门的主要目的是,进一步推进全县一体化建设进程,加强人大常委会与政府涉农、法制部门的联系沟通,督促其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提高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标准。根据代表法和《甘肃省乡镇人大工作条例》的规定,结合该县人均平均工资标准,会议决定,县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从原来每人每年500元提高到800元,列入县级财政预算;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从每人每年150元提高到500元,列入乡镇财政预算。
  ——确定乡镇人代会每年召开次数。根据地方组织法和《甘肃省乡镇人大工作条例》的规定,该县乡镇人代会每年召开一次,定为原则上每年召开不少于两次,有选举任务的不得少于两天。一次是上半年召开,另一次是下半年召开。这项举措旨在解决乡镇人大无常设机构的困扰,年中及时决定乡镇重大事项,补选年中因人事变动调整的个别乡镇领导,也是皋兰县贯彻《甘肃省乡镇人大工作条例》一项创新。
  ——配备乡镇人大专职工作人员。为石洞、西岔、黑石川、水阜、忠和、中心、什川等7乡镇人大各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专职工作人员由县人大常委会和所在乡镇共同管理,乡镇调换必须经县人大常委会同意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