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暂行办法

稿件来源:静宁人大 发布时间:2015-01-22 12:47:47

为了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在充分调研论证,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静宁县人大常委会根据监督法、甘肃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和平凉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暂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出台了《静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暂行办法》。据悉,该《办法》已于20101028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讨论通过,并于2010121起开始施行。《办法》共十六条,分规范性文件的报送范围、时间及应当提交的材料,接收登记机构,审查机构及审查标准、方式、程序等方面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做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