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中级法院“四不”措施办理人大交办信访件

稿件来源:平凉市人大 发布时间:2015-01-22 12:48:14

近年来,市法院信访工作在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大力支持下,通过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加大信访案件源头治理和交办案件办理力度等措施,化解了一批重点涉诉信访案件,解决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领导重视不松懈。市法院党组把解决涉诉信访问题作为发现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工作中存在问题、改进工作的有效途径,作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的关键措施,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大事来对待,明确党组书记、院长是涉诉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副院长主抓、信访人员和各庭室负责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齐抓共管、人人参与、互相配合、合力攻坚的信访工作局面。从加强硬件建设、完善窗口功能、畅通诉求渠道、延伸服务职能等方面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基本实现了“功能完善、制度健全、设施齐全、服务到位”的目标。


健全制度不失信。落实“院长接待日”制度,推行党组成员轮流接访制度,建立完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畅通信访渠道,解决信访问题。年初,中院正式成立了信访督察室,制定了《平凉市中级法院信访督察工作暂行规定》、《关于加强涉诉信访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群众来信回复制度、上级来信交办反馈制度、重要来信呈报制度等,使全市法院信访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


办理案件不打折。对市人大要求上报办理结果的信访案件,由院长亲自督办,加大查办和疏导力度,做到了在要求的时限内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并将复查结果及时上报交办机关。对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案件尽快复查、对符合再审条件的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尽快启动程序,交由审监庭及时审理,宣判后报处理结果。


  开展排查不漏项。按照省委政法委和省高院的安排部署,市中院对2004年以来的105件重点涉诉信访案件逐案开展了评查和“回头看”,对排查出的11件涉诉信访积案和人大交办的信访件建立工作台帐,实行专人包案,限期化解,并及时向市人大汇报衔接,积极协调配合政府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落实稳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