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公布举报电话

稿件来源:平凉市人大 发布时间:2015-01-22 12:48:39

近日,平凉市人大常委会在《平凉日报》等市级新闻媒体公布举报电话,就全市《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向社会各界干部群众征求意见、建议。


为了全面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切实改善全市食品安全状况,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平凉市人大常委会决定3月初至4月上旬对全市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情况开展一次执法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市、县(区)政府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规知识、建立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和对大米、面粉、食用油、食醋、豆制品、乳制品等日常食用产品的安全监管情况。检查采取市、县(区)自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听取汇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法律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为组长、部分委员和人大代表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将在市、县(区)政府自查的基础进行重点抽查,并实地视察市区部分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和餐饮服务企业、饮食市场。


为了全面掌握情况,发现突出问题,增强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这次执法检查把人大的法律监督与社会的舆论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注重发挥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将执法检查方案在市级有关新闻媒体上向社会进行了公布,并设立了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各界群众对全市范围内无证照生产、加工、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在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的违纪行为,以及对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向执法检查组进行反映和举报,由执法检查组研究归类,对反映的突出问题将重点进行检查,并转交相关部门核实查处。同时,执法检查组要求,市政府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也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受理社会各界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市级新闻媒体要设立专题栏目,开展食品安全法规、知识的公益宣传,对群众反映的一些生产、加工、销售伪劣食品的现象进行公开曝光,加强舆论监督,共同构建全社会关注、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