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四项举措加强财政预算监督工作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5-01-22 12:50:20

  本报讯 为了加强对财政预算的审查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近年来,甘肃省静宁县人大常委会不断改进和加强对财政预算的监督方式,取得了明显成效。
  具体的监督方法是:(一)定期听取、审议相关工作报告。该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听取和审议财政工作报告作为人大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每年都听取政府关于财政预算执行情况、预算调整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工作的报告,认真审查,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意见建议,促进财政预算的有效执行。(二)政府及部门负责人到会,现场听取审议意见。该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查批准财政预算报告时,坚持通知政府分管领导到会,听取审议意见。同时,要求政府财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到会向常委会报告工作,并接受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代表对有关问题的询问。这一举措,使常委会审议与政府具体实施有机结合起来,一方面增强了人大监督工作的透明度,另一方面让政府及部门负责人现场听取审议意见,有力地促进了相关工作。(三)事前审查成为一项制度。审查批准财政预算执行情况、预算调整情况前,该县人大常委会农业财经工作委员会要根据预算法、监督法的规定,组织部分委员、代表及相关专业人员对预算执行情况、预算调整情况进行认真审查,必要时还要与财政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负责人及业务人员进行座谈,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并面对面询问相关情况。常委会会议审议时,不但要听取政府财政部门的专项工作报告,还要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农业财经工作委员会对预算执行情况、预算调整情况的审查报告。这一举措,有力地增强了人大常委会财政预算监督的严肃性。(四)票决让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该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在每年3月至6月听取和审议当年预算调整情况和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对预算调整方案进行票决。票决预算调整方案,既给财政部门的财政预算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使财政部门变压力为动力,在具体编制工作中严格按法律规定、依法依规编制,有效增强了预算编制工作的准确性、完整性、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