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三项措施力促信访工作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5-01-22 12:50:27

  本报讯 近年来,甘肃省庄浪县人大常委会将信访工作纳入人大工作的整体安排和规划,始终把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密切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上。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办按照人大信访工作职责、范围、处理原则、程序和时限、办理回复、责任追究等要求,严格登记、转办、督办、协办等程序,对来信进行编号登记,及时呈送常委会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批示后,分别转交“一府两院”、有关部门和乡镇办理,限期办结答复,着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一把手”接访  保证办理质量


  在日常信访工作中,庄浪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亲自接访,面对面沟通,对部分重要诉求,耐心细致地做说服解释工作,依法合理交办,当面答复;部门和乡镇领导亲自批阅信访件,并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员,组织调查落实,使一些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事项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南坪乡苏湾村群众联名检举惠农资金发放和计生政策落实中存在优亲厚友等违纪行为。南坪乡乡长接到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信访件,立即召开会议,归纳梳理信访件反映的苏湾村村主任苏双安、村文书苏继成在退耕还林、农村低保、计划生育等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组成调查组进村入户逐项调查核实后,分别对苏双安、苏继成作出免去村主任、村文书的严肃处理,取消了其亲属享受的低保金待遇,调整给符合条件的农户,维护了群众的利益。


  跟踪督办 提高办结效率


  对群众申诉自己生产生活困难、请求政府解决的信访件,庄浪县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和信访工作人员采取电话督办、多次深入办理单位协调督办、列入例会议题听取专题汇报等措施,提高办结效率。对进入司法程序而暂时没有结果的求决类上访件,通过解释有关法律知识和司法案件处理过程,向当事人提出符合案件实际的解决办法,推动信访事项解决。
  2010年6月下旬,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结合前半年信访工作分析总结,又深入有关单位和部门,对未答复的部分信访件的办理情况进行全面督办。朱店镇西关村重访当事人万勤花反映,她与邻居张五魁人身伤害赔偿一案于2009年10月在法院立案执行以来,自己多次请求催促仍执行未果。按照分管领导批示,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及时转交县法院办理,并多次电话督办,与法院沟通协调。分管信访工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志军批示:6月底执行不到位,请县法院院长在县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专题汇报进展情况。法院接到催办件,进一步明确责任,增加办案力量,经民庭和执行庭多方努力,6月中旬,张五魁外出务工返乡期间,县法院强制执行,信访当事人的1553元赔偿款终于得到落实。


  创新方式 稳定群众情绪


  庄浪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人员热情主动接待群众来访,接听来电。对一般家庭纠纷类上访件,耐心认真地阐述政策规定和法律知识,使上访当事人提高认识,明辨是非,息诉息访;对暂时无法解决的信访问题,及时向当事人解释政策、法律法规;对群众提出异议的,及时查清后予以说明,取得上访人的理解和支持;对缠访老户和无理上访的群众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和说服工作。
  老上访户张国治等提出,在企业改制过程中,自己等10人的法人身份未得到合理置换,利益受损,要求政府解决。对于这一信访事项,庄浪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人员本着实事求是、澄清事实的原则,耐心地说服信访当事人。细致的解释工作确保了上访群众的稳定,避免了越级上访、非正常上访等信访问题发生。
  至2011年2月底,庄浪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受理21件次来信和17批次39人次来访,按照申诉自己生活困难、请求政府解决的事项,涉法涉诉要求结果的事项,检举控告涉农资金发放等过程中干部作风问题的事项进行归类转办,办结率89.3%,答复率96%,尽最大努力保障了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