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雨绸缪 及早防范 宁县人大常委会提前安排《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5-01-22 12:50:27

  本报讯 针对4月5日以来全省连续发生5起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甘肃省政府于4月21日晚召开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庆阳市政府、宁县县政府也于当晚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了安全生产工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省、市、县安全生产会议和石军副省长讲话精神,全面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在宁县的贯彻执行情况,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宁县人大常委会立即于4月22日上午召开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把常委会工作要点中确定于6月开展的《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工作调整到4月下旬进行。
  县人大常委会成立由分管副主任任组长,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及人大代表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于当天制定下发了《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安排意见,采取统一部署、县乡人大配合的方式,分自查准备、检查审议、整改落实三个阶段,安排5个月时间,重点检查道路交通安全、矿山安全、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全县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整个检查工作将于今年9月20日前结束。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百选说,这次《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不仅是对政府工作的监督,更是对政府工作最有力的支持。检查将从解决当前安全生产最紧迫、人民群众呼声最强烈的实际问题出发,督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政府承担起安全生产监管主体的职责,确保企业承担起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确保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承担起安全生产监管的职责,把安全生产各项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