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北:与“一府两院”工作联系会议效果显现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5-01-22 12:51:30

  本报讯 为加强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的工作联系,互通情况,互相协调,共同履行好法定职责,今年初,甘肃省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首次召开了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工作联系会议。
  会议强调,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工作实施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权。“一府两院”要切实提高认识,严格按照监督法和《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规定的程序、时限要求,主动接受监督,认真做好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工作,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共同促进肃北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联系会议后,“一府两院”接受监督的主动性、积极性明显提高,县人大常委会会议程序不断规范,联系会议效果逐渐显现。


  工委主任会前忙调研


  今年以来,肃北县人大常委会进一步改进监督方式,强化调查研究工作。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牵头组成调研组,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翻阅档案资料、走访农牧民等方式,深入两镇一乡,对全县退牧还草工程进展情况进行会前调研,开启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新窗口。县人大常委会法制民侨工委和教科文卫工委也相继对全县法制工作、旅游产业发展等情况进行专题调研,以便掌握翔实的第一手资料,为常委会会议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提供更加客观的辅助资料。


  主任会议慎重审报告


  为使调研内容更加切合实际,保证县人大常委会首次采取会前调研、会中同步汇报的监督方式取得实效,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审议讨论各调研组的调研报告,认真分析其中模糊的数据、不明确的问题等,要求各工委开展二次调研,不断充实、完善调研内容,以更准确有力的数据资料为常委会会议审议提供可靠依据。有了这一份份翔实的调研报告,常委会会议审议不再是“雾里看花”,而是更加有理有据,审议意见更加贴近民声民意、更具有说服力。


  政府部门按时报材料


  联系会议后,县人民政府不断规范专项工作报告报送程序,按照监督法、《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在常委会会议召开20日前将专项工作报告送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审阅。专项工作报告严格按照要求由主要领导签发,并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保证审阅工作顺利开展。会前,经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审查,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报告修改后及时予以报送,为常委会组成人员会前开展调研视察、充分了解情况、准备审议发言材料、提出切实可行的审议意见提供了充裕的时间,有效避免了过去因报告报送不及时,导致无法及时审查、报告内容“答非所问”、常委会会议审议票决无法通过的现象,为人民政府工作得到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理解和支持提供了保障。
  通过步步紧跟、环环相扣的程序,肃北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人民政府专项工作报告时,问题看得准、意见提得实,审议质量不断提高,审议意见更具说服力,建议措施更具可行性,监督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